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诉讼法论文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者选择权研究

发布时间:2022-02-15 01:11
  作为一种重要权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者的选择权有其存在的渊源,正当程序理论、人权保障理论、诉讼经济理论等都为其提供了相应的理论基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追诉者选择权可细化为认罪选择权、认罚选择权、从宽选择权及程序选择权四个部分,概括是指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者进行诉讼应当享有选择是否通过承认被指控罪名且接受将判处刑罚以获得从宽机会的权利,以及决定刑事诉讼方式并在权利受损后有相应救济的权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被追诉者放弃部分实体与程序利益以获得从宽处罚的制度,该制度因试点初期的谨慎考虑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发展阶段所留存的因素,如:人权理念发展程度较为滞后;公安司法机关程序意识较弱等导致试点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问题包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者选择权在立法中对被追诉者的选择权规定不明确;认罪认罚从宽中被追诉者选择自愿性得不到保障,认罪认罚可能成为变化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作用难以发挥,咨询作用大于辩护作用,流于形式;对认罪认罚从宽选择后反悔的时间与程度没有规定。为保障被追诉者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具有充分的选择自由和选择空间,充分表达其在该制度中的诉讼... 

【文章来源】:安徽大学安徽省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者选择权的理论基础与内容设定
    (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者选择权的概念界定
    (二)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者选择权的理论基础
    (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者选择权的内容设定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者选择权存在问题与成因
    (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者选择权存在的问题
    (二) 被追诉者选择权存在的问题成因
三、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者选择权的保障
    (一) 赋予被追诉者完整选择权
    (二) 加强被追诉者自愿选择的内外部辅助
    (三) 健全被追诉者选择权受损的救济渠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62561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362561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493f***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