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程序中立性原则的理论检视及路径选择
发布时间:2022-10-09 13:29
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双重主观性",批捕权的权力属性和权力功能,以及实现程序和实体的"双重公正"目标,是检察官审查逮捕中立性的重要理据。考量因素的纯粹性,信息材料的全面性,程序的对抗性和诉讼性,以及证据审查的客观性,是保障检察官中立性的理想制度设计。但实践中存在"纯粹"的逮捕程序不纯粹、侦查中思维定式以及侦辩信息供给不对等、决策者角色超载、程序合作性与职权主义色彩等问题。对此,应理清逮捕制度应有目的,回归逮捕制度程序保障的基本功能。同时,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时合理借鉴竞争性假设分析法,有效克服思维定式;审查逮捕阶段应当构建"三方对审"审查逮捕模式,保障侦辩双方平等对抗。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中立性原则生成与嵌入的理论依据
(一)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双重主观性
(二)批捕权的权力属性和权力功能
(三)程序和实体的“双重公正”
二、中立性标准展开
(一)中立标准考量
1. 考量因素:纯粹的诉讼程序保障
2. 决策依据:信息材料的全面性
3. 地位均衡:程序的诉讼性与对抗性
4. 证据审查:兼顾有利与不利证据
(二)中立性的误解与理清
1. 中立性并非指价值无涉
2. 中立性不等于决策者处于纯粹消极地位
3. 中立理念不是审判阶段法官专属
4. 审查逮捕中立性与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不同
三、检察官审查逮捕时的中立性现状检视
(一)“纯粹”的逮捕程序不纯粹
(二)侦查中的“一孔之见效应”与侦辩信息供给不对等
(三)检察官的角色超载制约中立性
(四)程序的合作性与职权主义色彩
四、中立性原则的贯彻和完善路径
(一)理清逮捕制度应有目的
(二)竞争性假设分析法的合理嵌入
(三)侦辩平等对抗
(四)“三方对审”审查逮捕模式构建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捕诉一体”后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期间律师阅卷权——以两岸相关制度的比较为例[J].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现代法治研究. 2019(02)
[2]基于改进竞争性假设分析的战役企图分析方法[J]. 吕学志,胡晓峰,吴琳,贺筱媛. 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 2019(03)
[3]谨慎对待“捕诉合一”[J]. 童伟华. 东方法学. 2018(06)
[4]审查批捕期间辩护人的阅卷权[J]. 陈学权. 人民检察. 2018(15)
[5]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问题研究[J]. 胡印富,王飞,周梅. 人民检察. 2018(04)
[6]论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J]. 闵春雷.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6(03)
[7]对检察官中立性几个问题的看法[J]. 朱孝清. 人民检察. 2016(02)
[8]审查批捕环节冤假错案的防范——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10个冤错案例为视角[J]. 张春玲. 中国检察官. 2015(08)
[9]论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阅卷权[J]. 孙远. 法律适用. 2015(02)
[10]刑事错案形成的心理原因[J]. 黄士元. 法学研究. 2014(03)
本文编号:3688721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中立性原则生成与嵌入的理论依据
(一)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双重主观性
(二)批捕权的权力属性和权力功能
(三)程序和实体的“双重公正”
二、中立性标准展开
(一)中立标准考量
1. 考量因素:纯粹的诉讼程序保障
2. 决策依据:信息材料的全面性
3. 地位均衡:程序的诉讼性与对抗性
4. 证据审查:兼顾有利与不利证据
(二)中立性的误解与理清
1. 中立性并非指价值无涉
2. 中立性不等于决策者处于纯粹消极地位
3. 中立理念不是审判阶段法官专属
4. 审查逮捕中立性与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不同
三、检察官审查逮捕时的中立性现状检视
(一)“纯粹”的逮捕程序不纯粹
(二)侦查中的“一孔之见效应”与侦辩信息供给不对等
(三)检察官的角色超载制约中立性
(四)程序的合作性与职权主义色彩
四、中立性原则的贯彻和完善路径
(一)理清逮捕制度应有目的
(二)竞争性假设分析法的合理嵌入
(三)侦辩平等对抗
(四)“三方对审”审查逮捕模式构建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捕诉一体”后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期间律师阅卷权——以两岸相关制度的比较为例[J].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现代法治研究. 2019(02)
[2]基于改进竞争性假设分析的战役企图分析方法[J]. 吕学志,胡晓峰,吴琳,贺筱媛. 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 2019(03)
[3]谨慎对待“捕诉合一”[J]. 童伟华. 东方法学. 2018(06)
[4]审查批捕期间辩护人的阅卷权[J]. 陈学权. 人民检察. 2018(15)
[5]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问题研究[J]. 胡印富,王飞,周梅. 人民检察. 2018(04)
[6]论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J]. 闵春雷.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6(03)
[7]对检察官中立性几个问题的看法[J]. 朱孝清. 人民检察. 2016(02)
[8]审查批捕环节冤假错案的防范——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10个冤错案例为视角[J]. 张春玲. 中国检察官. 2015(08)
[9]论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阅卷权[J]. 孙远. 法律适用. 2015(02)
[10]刑事错案形成的心理原因[J]. 黄士元. 法学研究. 2014(03)
本文编号:3688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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