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诉讼在群体性纠纷解决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2-11-03 22:05
群体性案件的井喷,与原本紧张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加剧,作为群体纠纷解决方式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在审判实践中受到诸多限制,各地法院开始尝试示范性诉讼。我国法律对示范性诉讼的规定尚属空白,本文试图结合审判实践经验,探索出符合我国群体诉讼实践的示范性诉讼模式,从而更好的解决群体性纠纷。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上海金融法院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构建[J]. 林晓镍,单素华,黄佩蕾. 人民司法. 2019(22)
[2]群体案件的诉讼形式及其价值取向——以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案为例[J]. 杨严炎. 清华法学. 2011(02)
[3]示范性诉讼及其类型化研究——以美国、英国、德国为对象的比较法考察[J]. 肖建国,谢俊. 法学杂志. 2008(01)
本文编号:3700708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上海金融法院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构建[J]. 林晓镍,单素华,黄佩蕾. 人民司法. 2019(22)
[2]群体案件的诉讼形式及其价值取向——以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案为例[J]. 杨严炎. 清华法学. 2011(02)
[3]示范性诉讼及其类型化研究——以美国、英国、德国为对象的比较法考察[J]. 肖建国,谢俊. 法学杂志. 2008(01)
本文编号:37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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