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民事诉讼回避制度
发布时间:2025-02-09 09:37
回避制度,体现了程序正义的要求,它对保障民事诉讼程序的良好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回避制度,作为程序正义价值中重要的决定因素——中立性的制度体现,对民事诉讼的保障作用是巨大的。当前,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在城市里基本上已经由熟人社会转型为陌生人社会,而在广大农村地区也已经由熟人社会转型为半熟人社会或陌生人社会,社会整体上已经从熟人社会转变为陌生人社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熟人社会关系以一种隐藏的形式在陌生人社会中进行重构,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运行状况依旧还是受到熟人社会习惯的冲击,其所带来的影响是比较深远的,再加上我国立法的不足,民事诉讼有因回避制度在我国的诉讼程序中适用率明显偏低。在民事诉讼程序运行中,当事人依旧习惯于寻求找人情,托关系,这种情形严重地扰乱了民事诉讼回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从立法上来分析,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存在部分回避事由模糊、回避事由法官查明标准过高、回避信息披露制度缺失等方面的立法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民事诉讼有因回避制度发挥其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作用。而适当的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引入无因回避制度,在当事人发现具有申请回避的法定事由时,就能够有效的排除陌生人社会中熟...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
1.2 选题背景及意义
1.2.1 选题背景
1.2.2 选题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1.4 研究方法
1.5 研究框架
第2章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基本理论问题
2.1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概念与起源
2.1.1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概念
2.1.2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起源
2.2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功能和意义
2.2.1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功能
2.2.2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意义
第3章 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
3.1.1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
3.1.2 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
3.2 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存在的问题
3.2.1 法官查明回避事由的标准过高
3.2.2 部分回避事由界定不清晰
3.2.3 回避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3.2.4 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美中不足之处
第4章 社会转型期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问题产生的原因
4.1 传统观念对我国回避制度的冲击
4.2 现行法院管理制度使回避制度实施难度加大
4.3 未与社会转型完全相适应
4.3.1 未与陌生人社会完全相适应
4.3.2 未与熟人社会关系在陌生人社会中迁延和重构完全相适应
4.4 陌生人社会视阈下熟人社会关系重构对回避制度的影响
4.4.1 熟人社会关系重构使法官不愿自行回避
4.4.2 熟人社会关系重构使当事人难以申请回避
4.4.3 熟人社会关系重构对法院职权回避造成困境
第5章 从社会转型中看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之完善
5.1 社会转型期有因回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5.1.1 降低法官查明回避事由的标准
5.1.2 构建回避制度回避事由体系
5.1.3 构建回避信息披露制度
5.2 社会转型期在我国民事诉讼中适度引入无因回避制度
5.2.1 无因回避的定义
5.2.2 社会转型期引入无因回避制度的理论基础
5.2.3 社会转型期引入无因回避制度的现实意义
5.3 社会转型期无因回避制度的构建
5.3.1 无因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
5.3.2 无因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
5.3.3 无因回避制度的启动主体
5.3.4 无因回避的申请形式
5.3.5 无因回避的申请时间
5.3.6 申请无因回避的次数
5.3.7 无因回避的决定程序
5.3.8 衔接无因回避与有因回避的司法适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本文编号:4032015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
1.2 选题背景及意义
1.2.1 选题背景
1.2.2 选题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1.4 研究方法
1.5 研究框架
第2章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基本理论问题
2.1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概念与起源
2.1.1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概念
2.1.2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起源
2.2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功能和意义
2.2.1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功能
2.2.2 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意义
第3章 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
3.1.1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
3.1.2 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
3.2 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存在的问题
3.2.1 法官查明回避事由的标准过高
3.2.2 部分回避事由界定不清晰
3.2.3 回避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3.2.4 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美中不足之处
第4章 社会转型期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问题产生的原因
4.1 传统观念对我国回避制度的冲击
4.2 现行法院管理制度使回避制度实施难度加大
4.3 未与社会转型完全相适应
4.3.1 未与陌生人社会完全相适应
4.3.2 未与熟人社会关系在陌生人社会中迁延和重构完全相适应
4.4 陌生人社会视阈下熟人社会关系重构对回避制度的影响
4.4.1 熟人社会关系重构使法官不愿自行回避
4.4.2 熟人社会关系重构使当事人难以申请回避
4.4.3 熟人社会关系重构对法院职权回避造成困境
第5章 从社会转型中看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之完善
5.1 社会转型期有因回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5.1.1 降低法官查明回避事由的标准
5.1.2 构建回避制度回避事由体系
5.1.3 构建回避信息披露制度
5.2 社会转型期在我国民事诉讼中适度引入无因回避制度
5.2.1 无因回避的定义
5.2.2 社会转型期引入无因回避制度的理论基础
5.2.3 社会转型期引入无因回避制度的现实意义
5.3 社会转型期无因回避制度的构建
5.3.1 无因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
5.3.2 无因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
5.3.3 无因回避制度的启动主体
5.3.4 无因回避的申请形式
5.3.5 无因回避的申请时间
5.3.6 申请无因回避的次数
5.3.7 无因回避的决定程序
5.3.8 衔接无因回避与有因回避的司法适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本文编号:403201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4032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