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惑侦查的程序控制
发布时间:2017-07-30 06:27
本文关键词:诱惑侦查的程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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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应对日益严峻的隐形化犯罪的挑战,在过去二三十年间的侦查实践中,诱惑侦查得到了更多的应用。尽管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过程中,通过新增第151条的规定试图提升此类侦查手段的法治化程度,但由于法律规定的宽泛与模糊、司法处断原则的失当与片面,诱惑侦查适用过程中凸显出执法无序与司法失范的弊端。解决问题的出路是,在法律解释论层面,应当对合法性判断标准、适用对象、程序控制机制与违法制裁后果予以明确;在司法裁断方面,应当跳出"犯意引诱"与"机会提供"二分法的窠臼,基于我国特有的侦查权规制现状,采用控权最为严格的分离式混合模式,即无论是违反诱发他人产生犯意的主观标准,还是僭越客观标准,即侦查人员使用了过度且令普通人难以抵御的诱惑手法,均属违法。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诱惑侦查 特情引诱 隐匿身份侦查 合法性判断标准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CFX051)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0XNF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D915.3
【正文快照】: 诱惑侦查作为一种侦g嗽被蚱浒才诺奶厍橥ü哉觳橄喽匀耸褂靡帐侄,
本文编号:59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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