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乡村司法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09 07:05
本文关键词:当代乡村司法研究
【摘要】:中国社会有着悠久的农业文明,处于基层的乡村一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从传统乡村到现代乡村,无论乡村社会发生多少变化,唯一不变的是乡村人离不开土地,这就是乡土。乡村人固守在土地上,世世代代生活,形成自我的乡村风俗、村规民约等一系列维护社会关系的秩序。随着社会进步,乡村社会关系不断发生变化,原有的社会秩序无法完全适应,乡村就需要新的秩序的介入,这个新的维护社会关系的秩序就是法律。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是第十二个涉及“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文件中指出,要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其中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是第一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可见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但是,目前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当前乡村社会社会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迫切需要法律。法律介入乡村社会必然有一个艰难的过程,需要有司法者运用法律去维护乡村秩序,需要法律和乡村传统礼俗、村规民约不断的斗争和融合,以更好的适应当前乡村社会需要。如何让纸上的法律运用到现实生活中,需要的是法官通过司法,让人们知道法律,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尊重法律维护的社会关系,敬畏适用法律的结果,这样法律才能实现制定的初衷,更好的为社会服务。当代乡村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落后、传统礼俗在乡村依然盛行,现行的村规民约制约乡村司法,乡村法治贫瘠;乡村司法面临困境,当前的司法制度设计不能完全适应乡村社会需要,乡村法官的人员配备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人员素质和人员数量等很多方面都不能完全适应乡村司法的需求。针对当前乡村司法现状,结合乡村社会实际,通过分析现实的司法典型案例,走出当前乡村司法困境,需要现代法律、传统礼俗和村规民约不断融合,发挥传统礼俗和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利用村规民约审理的案件要建立起乡村特色的判例制度,以维护乡村司法的统一性;合理配置乡村法官队伍,提高法官地位,让乡村法官既是称职的“法律人”也是合格的“社会人”;建立起城乡二元司法体系,乡村司法要涵盖乡村干部司法等准司法行为,以更好的适应乡村社会需求;让便捷的简易程序在乡村大有作为。全文除引言分为四大部分:第一章全面分析乡村社会,对传统乡村社会存在形式进行描述,对现代乡村社会产生的新问题,新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阐述,在新的社会关系发生之后,乡村司法就产生了必要性,本文对乡村司法的概念、特征进行了分析,从法律理论层面对乡村司法的概念和特征进行阐述,从司法实践层面剖析了当前乡村司法所呈现的形态。第二章阐述当前乡村社会的司法需求和司法环境,由于乡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加之传统处理纠纷方式的式微,当前乡村存在着巨大的法治需求,在当前的乡村大环境下,人们希望法律能够在事实上解决问题,要能够被人们从感情上认可法律处理的结果,现代法律还要同传统礼俗不断较量。第三章论述当前乡村法治贫瘠和司法现状的原因,分析经济文化方面的原因,详细分析传统习惯、村规民约、乡村法官人员配备和司法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第四章对当代司法如何去适应乡村社会提出对策,针对原因提出对策,发展乡村经济的同时,现代法律要和传统礼俗、村规民约不断斗争融合以发挥后者的积极作用,合理配置乡村法官队伍,建立适合乡村司法的司法体系,发挥简易程序的积极作用等等建议和对策,以期对乡村司法有所裨益。
【关键词】:乡村社会 乡村司法 现状 原因 对策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6.2
【目录】:
- 摘要5-7
- ABSTRACT7-10
- 引言10-11
- 第一章 浅谈乡村社会和乡村司法11-15
- 第一节 传统乡村社会和现代乡村社会11-13
- 第二节 乡村司法理论研究的概念、特征13-15
- 第二章 当前乡村社会的法治需求和司法环境15-19
- 第一节 当前乡村社会的法治需求15-16
- 第二节 当前乡村社会的司法环境16-19
- 第三章 乡村社会法治贫瘠和司法环境现状的原因简析19-26
- 第一节 乡村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落后19
- 第二节 传统礼俗在乡村依然盛行19-20
- 第三节 现行的村规民约制约乡村司法20-21
- 第四节 乡村法官队伍影响乡村司法进程21-23
- 第五节 现行司法制度设计在乡村社会水土不服23-26
- 第四章 当代乡村司法的路径探析26-33
- 第一节 政策解读和乡村现状26-27
- 第二节 现代法律介入传统礼俗27
- 第三节 建立乡村特色的判例制度27-28
- 第四节 合理配置乡村法官队伍并提高其地位28-29
- 第五节 建立城乡二元的司法体系29-30
- 第六节 简易程序设计在乡村社会应大有作为30-33
- 结语33-34
- 参考文献34-36
- 致谢36-37
- 附件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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