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防范诉讼欺诈的程序规制
本文关键词:论防范诉讼欺诈的程序规制
【摘要】:本文中,笔者将援用陈桂明老师关于诉讼欺诈概念的界定。即诉讼欺诈,仅指诉讼参加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民事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实,采取符合程序的诉讼形式,企图借助法院裁判以侵害他人财产的诉讼行为。它在损害司法权威的同时,也在严重侵害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给法治社会的建设埋下不公的隐患。这是我所理解的规制诉讼欺诈的重要性。实体法规制耗费成本过高,而采取程序规制手段较为符合我国司法实践需要。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第三人撤销之诉、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及被执行人恶意串通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等,建构了规制诉讼欺诈的部分制度,填补了该问题在民事程序法体系中的空白。但是,我们须清楚认识到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仍欠缺规范体系与系统调整。这些弊端在民事诉讼领域的直接后果表现在没有完整、全面科学地从诉讼各个阶段有效规制诉讼欺诈的发生。另外,当存在大量诉讼欺诈现象以及规制诉讼欺诈现象的法律法规存在漏洞无法满足对正当诉讼的追求的情况,就需要我们在强调保障诉权充分行使的同时,也应对诉权的正当行使与国家职权的适度干预足够重视。本文在民事诉讼领域,从程序层面,重点研究我国诉讼欺诈的现状及程序规制,主要研究内容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以防范诉讼欺诈的现状考察为视角,从立法现状、司法现状、审前程序的弊端、庭审程序中的弊端、制裁及事后救济等角度,阐释、分析我国防范诉讼欺诈程序规制的现状。第二部分,考察两大法系防范诉讼欺诈行为的策略选择,大陆法系国家以法国、德国和日本为主要考察对象,英美法系国家则以英国和美国为重点考察对象。并根据考察国家防范诉讼欺诈的选择路径进行归纳与借鉴。第三部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原则性规制、重构审前程序、规范庭审程序及活动、制裁程序及保护受害人利益等方面进行完善国防范诉讼欺诈的程序规制的构想。本文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当然,要使诉讼欺诈现象得以全面科学防范,就目前我国法制结构与法治环境而言,具体问题还有待进一步阐述与研究。
【关键词】:诉讼欺诈 程序规制 诉权 审前程序
【学位授予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5.1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8
- 引言8-9
- 第一章 我国防范诉讼欺诈程序规制的现状考察9-18
- 第一节 防范诉讼欺诈的立法现状9-10
- 一、民事诉讼法的规定9-10
- 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0
- 第二节 诉讼欺诈的司法现状10-11
- 一、案件数量上升较快10-11
- 二、司法裁判定性不一11
- 三、恶意调解现象频发11
- 第三节 我国诉讼欺诈的成因分析11-18
- 一、审前程序的弊端11-14
- 二、庭审程序的弊端14-15
- 三、对诉讼欺诈的惩罚力度不足15-16
- 四、对受害人的救济及保护不周16-18
- 第二章 两大法系应对诉讼欺诈的程序规制的策略选择与借鉴18-28
- 第一节 对大陆法系国家的考察18-21
- 一、法国应对诉讼欺诈的策略选择18
- 二、德国应对诉讼欺诈的策略选择18-20
- 三、日本应对诉讼欺诈的策略选择20-21
- 第二节 对英美法系国家的考察21-24
- 一、英国应对诉讼欺诈的策略选择21-22
- 二、美国应对诉讼欺诈的的策略选择22-24
- 第三节 对两大法系国家的程序规制策略之借鉴24-28
- 一、重视审前程序24-26
- 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26
- 三、合理定位法官与当事人角色26
- 四、广泛采纳程序规制26-28
- 第三章 完善我国防范诉讼欺诈的程序规制的构想28-37
- 第一节 采取原则性规制手段28-29
- 一、推动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28
- 二、借鉴处分原则的合理内核28
- 三、贯彻集中审理原则28-29
- 第二节 重构审前程序29-32
- 一、健全当事人诉答活动的规定29-30
- 二、建立规范化的证据交换制度30-31
- 三、完善争点整理程序31-32
- 第三节 规范庭审程序及活动32-34
- 一、明确法官义务与当事人义务32-33
- 二、规范恶意调解行为33-34
- 第四节 明确诉讼欺诈的责任制度34-35
- 一、追究法律责任34
- 二、推行逾期失权制度34-35
- 三、改革诉讼费用的负担方式35
- 第五节 对受害人救济及保护程序35-37
-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适用35-36
- 二、完善检察监督制度36
- 三、赋予受害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之权36-37
- 结语37-38
- 参考文献38-40
- 致谢40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吴传华;民事审前程序的改革与完善[J];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04期
2 王越飞;民事审前程序改革的理论与实践[J];河北法学;2005年06期
3 许静;徐峰;;试论调审分离下的民事审前程序之重塑[J];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02期
4 薛莹;;美国德国民事审前程序之比较[J];经营管理者;2009年21期
5 李立宏;陈建军;;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价值分析和重构[J];云梦学刊;2013年02期
6 林兴灯;;论审前程序[J];福建法学;2000年01期
7 韩庆解,廖朝平;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之审前程序结构模式研究[J];法学评论;2001年06期
8 杨春刚;刑事审前程序探析[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03期
9 许赞;试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模式[J];理论界;2003年05期
10 蔡丽杭,林玮珊;我国民事审前程序重构之难点与对策[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03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郑青;;我国刑事审前程序的重构[A];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C];2005年
2 孔璋;;我国刑事审前程序中检法关系初探[A];第三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C];2007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傅晓松;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缺陷[N];西部法制报;2005年
2 张媛媛 糜州阳;民事审前程序的弊端及完善[N];江苏法制报;2006年
3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卞建林 顾永忠 樊崇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 张智辉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 朱亚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卫东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 宋英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 谢鹏程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吴宏耀;在刑事审前程序构建中加强法律监督[N];检察日报;2009年
4 程斌;刑事审前程序的特点及其范围[N];江苏经济报;2009年
5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姜启波;诉讼多元化与中国特色审前程序[N];人民法院报;2008年
6 姜启波;中国特色民事审前程序架构[N];法制日报;2008年
7 黄海春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对刑事审前程序的检察监督探析[N];广西法治日报;2012年
8 晏向华;刑事审前程序改革须审慎进行[N];检察日报;2004年
9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化审前程序为基础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N];人民法院报;2007年
10 许云霞;审前程序的机制建设与完善[N];江苏法制报;2006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叶青;刑事审前程序诉讼化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2 阮友利;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研究[D];复旦大学;2011年
3 赵泽君;论民事争点整理程序[D];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黄盈;论民事诉讼审前程序[D];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5年
2 赵鑫;论我国审前程序中律师的有效辩护[D];黑龙江大学;2015年
3 徐铎;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5年
4 庄嘉颖;论防范诉讼欺诈的程序规制[D];广东财经大学;2015年
5 山丹;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完善[D];内蒙古大学;2008年
6 武斌;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模式选择[D];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
7 李良玉;我国民事审前程序模式研究[D];吉林大学;2011年
8 胡秋明;论审前程序[D];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
9 邓丽;民事审前程序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
10 赵铁军;审前程序改革研究[D];苏州大学;2004年
,本文编号:64985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649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