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土地法论文 >

论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法构造

发布时间:2021-03-16 16:35
  就“三权分离”来说,学者们的出发点都是主观上的愿望,并不实际,即希望通过将经营权分离出来单独存在以促进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但同时又期望能够将承包权还放在农民手中,以达到保障农民生存的目的。这些仅仅是学者们预先设定了经营权和承包权分离的必要性,但是学界并没有论证二者分离的操作性,更没有涉及过二者分离的路径了。但是管理学界与经济学界凭借着他们在经济改革中的角色,将他们的理论转变为政策,增加了其影响力。自然而然的,该理论就成了“公理”。但不可反驳的是,权利问题归根结底是法学问题,需要法学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法学理论研究者理应探索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融合。我们应该了解实践中需要法学作出何种帮助,从而得出符合实际的理论研究成果,据此提高法学界的地位。所以,只有通过深入到基层,理论界才能掌握现实背景和实践情况,分析得出当前实践中需要的制度配合以及现行制度缺陷;通过对地方性规范文件进行分析,深入研究两权分离理论,以达到理论上的共识。为此,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对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后的法构造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第一章概述了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理论,重点介绍了二者分离的基础、必要性及功能作用。...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5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主要创新和不足
第一章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理论概述
    第一节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基础
        一、权利属性不同
        二、救济不同
    第二节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必要性
        一、理论上的混乱和纷争
        二、承包人土地权益的保护
    第三节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功能
        一、解放农村土地,扩大使用主体范围
        二、解放农民,重新定义农业主体
        三、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创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第二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制现状
    第一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状
        一、功能超载
        二、流转秩序混乱
    第二节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后现行权利形态
        一、现行法律框架下,土地经营权不是独立民事权利
        二、现行农村土地经营权内容缺乏法律上的确定性
第三章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权利体系构造
    第一节 分离后的权利性质
        一、土地承包权的性质
        二、土地经营权的性质
    第二节 分离后的权利设置
        一、土地承包权的设置
        二、土地经营权的设置
    第三节 分离后权利的功能定位
第四章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后流转制度构造
    第一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特点和弊端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特点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弊端
    第二节 重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后的流转制度
        一、债权性流转——权能的流转
        二、物权性流转——分离后承包权的流转
        三、物权性流转——分离后经营权的流转
第五章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相关配套机制构造
    第一节 利益协调机制的构造
        一、构造宏观层面的利益协调机制
        二、构造微观层面的利益协调机制
    第二节 行政管理机制的构造
        一、弱化行政手段的干预
        二、规范流转手续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308628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tudifa/308628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7d456***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