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型城镇化下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发布时间:2021-08-20 23:38
新型城镇化是促进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内容之一,新型城镇化的有效推动必然能够促进农村土地物权流转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物权流转的健康运行又能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深化,二者相辅相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农村土地物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在满足相应规划以及用途管制的基础上,采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用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等举措,是打破城乡二元格局的重要尝试,也是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互换、促进公共资源合理分配的必要手段。为有效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应当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物权流转的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将改革的重心落到集体建设用地中具有经营性质的部分土地上。本文以我国新型城镇化为实践背景,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为指导,对我国现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进行分析,并提出构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法律规则机制,以及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能够分成以下四个方面:第一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相关理论概述。主要界定研究对象,阐述研究的基础理...
【文章来源】:兰州大学甘肃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土地流转关系示意图
本文编号:3354430
【文章来源】:兰州大学甘肃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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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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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关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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