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障碍者生育权的保护及限制
发布时间:2020-05-03 13:16
【摘要】: 本文运用历史考察、价值分析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对智力障碍者生育权的保护和限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希望能为智力障碍者的权利保护提供相应的法理依据。 智力障碍者的生育权问题面临着两难的道德困境。人类的生育应当是“负责任”的,但是,剥夺智力障碍者生育子女的权利在道义上和法理上又得不到合理的论证。因此,在法律上应当确认智力障碍者享有生育权,但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由于智力障碍者的特殊生理条件,智力障碍者选择生育必然带来各种利益的冲突,智力障碍者选择不生育又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因此,智力障碍者生育权的行使应当遵循特殊的原则,适用特殊的规则。 对智力障碍者生育权进行法律保护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有:智力障碍者的生育权主体资格不可剥夺原则,知情同意原则,程序正义原则。智力障碍者生育权的行使应当遵循下列规则:智力障碍者应理性选择结婚,智力障碍者应理性地自主决定生育,他人代作决定应具有正当性。 对智力障碍者生育权进行限制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应当准许对重度、极重度智力障碍者实施非自愿性的绝育手术,对智力障碍者实施绝育手术应当具有充分的医学证据,符合不伤害原则的要求和智力障碍者的最佳利益,法院拥有最终决定权。
【学位授予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11;D913
本文编号:2647586
【学位授予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11;D9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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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蔡德仿,黄雪英;生育权之法律思考[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05期
5 王世贤;;生育权之检讨[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03期
6 熊进光;对生育权的法律思考[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06期
7 王启富,马志刚;权利的法律结构分析[J];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05期
8 刘亮;;论生育权的历史演变及其性质[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03期
9 张学军;;对于弱智女性实施强制性绝育的民事法律制度研究[J];当代法学;2006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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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47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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