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平等权的构成与保护
发布时间:2020-06-16 00:09
【摘要】: 平等权被视为人类与生俱来的、不可或缺的自然权利,其自然基础在于人类作为类的存在和人类的精神存在的平等性,这一自然基础决定了平等是人类的基本人权,在各国法系中,平等权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在我国,平等权作为一项重要的公民基本权利,一直以来亦是学界所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当前我国公民平等权的发展仍处于从应有权利和法定权利向实有权利的过渡阶段,虽然我国法律中对平等权已有一系列的规定,但现实生活中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广泛存在。因此,需要学界理论上的梳理和培育。本文拟通过以下四个部分对我国目前的平等权制度进行分析和探讨。第一部分为平等权的涵义和性质。在这部分中首先分别从西方和中国各自的历史溯本求源,对平等权思想产生和发展的大致脉络进行了简要梳理;然后分析了平等权的内涵权一般仅指形式平等和相对平等;继而从权利属性的角度对平等权的性质进行了定性。第二部分为平等权的内容构成。首先在法制环节上,将平等权的内容分为了立法平等与适法平等;然后从性别类群平等的角度,将平等权的内容划分为男女权利平等、民族权利平等:最后从权利类别上,将平等权划分为政治权利平等、经济权利平等。第三部分为平等权的保护机制。一方面从平等权的对立面———歧视的角度为切入点,分析了歧视的涵义、分类以及平等权与合理差别的关系;另一方面从正面保护的角度分析了目前我国平等权保护机制存在的缺陷以及该如何完善平等权的保护机制。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21
本文编号:2715207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21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4条
1 菅珩宇;论大学生平等受教育权的行政法律保护[D];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2 黎瑞媚;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研究[D];广州大学;2010年
3 彭军菊;我国农村妇女土地权利法律保障研究[D];吉首大学;2012年
4 李夏耘;论器官移植对人权理论的影响[D];广州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71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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