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基础的认识

发布时间:2021-06-16 19:21
  我国拥有众多的民族,而为了更好的管理,需要制度的约束,所以就有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这众多民族当中,汉族的人口数量是最多的,其他民族的人口数量是比较少的,所以他们被称为少数民族,正是因为我国存在众多的少数民族,所以才有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为了便于国家的管理。国家能够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更好的去管理各个民族,让我国能够实现统一的宏伟目标。因此,可以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其实就是针对少数民族的,能够让他们在国家统一管理的制度之下,在他们民族的聚集地设置一些机关来行使自治权,这些少数民族就可以通过自己当家作主来管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在1984年就已经制定,成为基本的法律,并且内容包括了很多个方面,比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也规范了中央以及民族自治地方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包含了民族与其自治地区之间的关系。本文就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基础的再认识做简要探讨。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0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概述
二、谁来行使自治权
三、自治法规的法律地位
四、民族关系的维护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基础的再认识[J].   政治与法律. 2018(03)
[2]当前背景下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再认识[J]. 孔耀闻.  法制博览. 2016(26)
[3]对《民族区域自治法》一些基本原则的再认识[J]. 曹育明.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2001(01)
[4]试论民族区域自治的政府行政管理行为[J]. 顾华详.  喀什师范学院学报. 1994(01)



本文编号:323364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23364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fa4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