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实践探索与改革路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立法的实证分析
发布时间:2021-06-24 06:14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说明没有良法就没有善治。在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一直独具特色,但相关的研究却是薄弱环节。本文主要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立法的实践中发现亮点与缺憾,剖析成因,进而提出改革路径。在党领导下推动上层规则改革和对立法机制设计改革相结合,促使广西地方立法体现公平正义并实现保障地方利益、民族利益的立法目的,提高立法的质量,推动广西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法治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良法之治"。这也是一个从实证到规范的研究过程。
【文章来源】:广西民族研究.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与现状
二、立法的亮点
(一)政治导向鲜明,重点领域立法突出
(二)立法创新有所突破
(三)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立法的主要缺憾及成因剖析
(一)没有“用好”“用足”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
1. 立法的覆盖面不广
2. 自治区本级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不全面
(三)“可操作性”有待提升
(四)“部门化”倾向
(五)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四、改革路径的思考
(一)推动上层规则改革的方向
(二)立法信息机制设计的改革
(三)立法激励机制设计的改革
本文编号:3246543
【文章来源】:广西民族研究.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与现状
二、立法的亮点
(一)政治导向鲜明,重点领域立法突出
(二)立法创新有所突破
(三)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立法的主要缺憾及成因剖析
(一)没有“用好”“用足”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
1. 立法的覆盖面不广
2. 自治区本级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不全面
(三)“可操作性”有待提升
(四)“部门化”倾向
(五)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四、改革路径的思考
(一)推动上层规则改革的方向
(二)立法信息机制设计的改革
(三)立法激励机制设计的改革
本文编号:3246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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