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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共房屋出售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4-07-10 22:11
  目前,内地关于公租房和廉租房能否出售,各地规定不一,争议很大。在允许廉租房或者公租房出售的地区,关于如何出售的规定多为地方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内容笼统,并且存在许多问题。笔者希望通过对香港公共房屋出售制度的分析,能够对内地关于廉租房或者公租房出售的立法有所启示。 本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是概述香港公共房屋出售的相关机构、法例和推出背景。房委会负责香港公共房屋计划的制定和推行,香港公共房屋出售是指房委会推行的租者置其屋计划。 第二章是本文重点内容,从规范分析的角度从以下五个部分阐述香港公共房屋出售制度:一是出售的对象和合资格的购买人,即对于房委会选定的屋邨,原则上租户自愿选择是否购买所租住的单位,不购买的仍然是房委会的租户。二是出售价格的确定机制,即房委会出售公共房屋的定价以经调整重置成本为基础,租户在一定时间内购买,可享受特别折扣优惠,购买人可以获得按揭贷款。三是房委会对于出售后的屋邨承担的维修保养义务,租置屋邨出售后,房委会作为业主之一,按照公契厘定的比例承担维修保养的费用。此外,房委会还对出售后的大厦提供7年的结构保证,并从所得房款中抽出一部分,作为大型维修工程的维修基金。四是房委会...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香港公共房屋出售制度的概况
    (一)香港房屋政策相关的机构
    (二)《房屋条例》(Housing Ordinance)
    (三)租者置其屋计划的背景
二、香港公共房屋出售的规范分析
    (一)出售对象和合资格的购买人
        1、出售对象
        2、合资格的购买人
    (二)出售价格的确定机制
        1、定价方式
        2、购买人向房委会缴纳意向金(Intention Money)
        3、房委会为租置计划单位提供的按揭贷款安排
    (三)房委会(房屋署)与租置屋邨的维修保养责任
        1、房委会(房屋署)与租置屋邨的维修保养
        2、房委会与租置屋邨的公契(Deed of Mutual Covenant)
    (四)房委会(房屋署)与租置屋邨管理
        1、房委会(房屋署)是租置屋邨的首任管理人(Manager)
        2、房委会的代表行使投票权
        3、房屋署独立审查组获屋宇署授权
    (五)转让限制(Resale Restriction)
        1、五年转让限制期
        2、补价(Premium Payment)和居屋第二市场(HOS Secondary Market)
        3、安全网(Safety Net)
三、香港公共房屋出售的实证分析
    (一)租置屋邨销售情况
    (二)转让情况
    (三)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1、业主立案法团的运行不完善
        2、屋邨扣分管理制在租置屋邨公用部分不适用
        3、房委会成立租置计划咨询队解决屋邨管理出现的问题
    (四)租置计划的社会评价
四、内地公共房屋出售的立法现状和建议
    (一)、内地公共房屋出售的立法现状
    (二)对内地公共房屋的出售的建议
        1、注重对购买人的保护
        2、购买后不再审查购买人的经济状况
        3、完善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共房屋出售后的维修保养义务和管理
结语
参考资料
致谢



本文编号:400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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