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监管层次和原则——基于互联网连接模式的视角
发布时间:2017-08-30 14:15
本文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监管层次和原则——基于互联网连接模式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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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联网连接模式从2007年以前的等级模式演进到现在的聚合模式,导致互联网金融中的参与者有更多的连接方式且更隐蔽。由此,针对互联网金融外生的交易系统风险和内生的交易特性风险,政府应从物理层次、逻辑层次和内容层次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建立信任、成本、效率、多方等多维度的监管原则。
【作者单位】: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聚合模式 风险 监管层次 监管原则
【基金】:霍兵主持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监管层次和原则——基于互联网连接模式视角”(项目编号14CJRJ11)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F49;F832
【正文快照】: 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其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例如各种网络仿冒、恶意骗贷等事件时有发生。同时许多现实环境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因素在这里已消失或不适用,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经验、理论也很匮乏,导致互联网金融的可感知风险程度高于传统金融,增加了人们对互联网金融风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肖大勇;胡晓鹏;;互联网金融体系的信用创造机制与货币政策启示[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01期
2 郑英隆;王勇;袁健;;互联网金融的多网交织成长与风险管理[J];江汉论坛;2014年03期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黄丽s,
本文编号:75977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bankxd/759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