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风险导向内部审计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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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内部审计独立性不足审计计划制定不合理。根据审计独立性的标准,确定审计范围不应该受外界干扰,审计人员应独立判断,确立审计计划 。实际上,大多数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在确立审计计划时大都听从校领导或者本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并未从真正需要和理性分析出发。例如,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制定往往并不是领导离任后就进行审计,而是拖了很长一段时间,等校领导指示了再进行审计,这就违背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初衷。内部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完全不能独立地进行判断分析,这给高校的管理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审计实施不合规定。高校的内部审计机构发出审计通知书,按规定审计通知书发出三日后进行审计。但由于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足,难以引起被审计单位的重视,往往拖了又拖。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对内部审计的不认可,被审计单位配合消极,甚至有抵触情绪,表现在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回答问题不真实不可靠,这就大大加大了审计的难度,最终导致审计不到位,发现不了问题,也就无法真正发挥审计的作用。
审计建议难以落实。审计结束后,内部审计机构会出具审计报告,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审计建议,是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所提出的审计整改措施。被审计单位拿到审计报告后往往束之高阁,对本单位所存在的问题不会进行整改。内部审计人员的辛苦工作付诸东流,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形成了恶性循环。
长此以往,内部审计机构就成了高校可有可无的机构,人们往往不会重视,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就更无从谈起。
有的高校没有审计意识,不设内部审计机构;有的是在财务部门下设审计科,由财务人员兼职审计,职能侧重点在于财务监督;有的设监察审计处,与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专职审计人员较少,且大部分时间处理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侧重点在于纪检监督;独立设立受校长直接领导的审计机构不多。人们往往认为审计就是监督,监督就是审计,本着这种观点,使得他们对审计比较抵触,总是把审计与财务监督、纪委监督联系在一起,忽视了审计的评价鉴证职能。我国高校内部审计的职能往往只停留在监督层面。这种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是导致内部审计独立性不足的一个内在根本原因,也是一个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
高校内部审计独立性不足也在于其领导体制。财务部门领导直接负责管理,审计科向财务部门领导直接汇报工作,由财务部门领导作出最后的决定,这种模式下的审计毫无独立性可言。
校长负责、纪委书记协助管理的领导体制,审计实际工作由纪委书记管理,易使人们认为审计是帮助纪委查处违法案件的助手,对于审计存在抵触情绪,认为审计工作的开展会导致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并阻碍学校的发展,因此,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时往往会受到排斥,其独立性也会受到影响。校长直接负责的领导体制,审计部门直接向校长汇报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会直接交由校长审阅,人们对审计部门比较重视,对待审计工作会比较认真并积极配合,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审计人员,其独立性也得到了一定的保证。但这种领导体制在高校中很少。
高校内部审计独立性不足还在于审计人员缺乏独立性。内部审计人员的人事升迁权、工资福利权及奖惩权都由所在单位掌握。被审计单位是审计部门所在学校的一部分,审计部门的领导往往出于自身和本单位利益考虑,会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区别对待,干扰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而内部审计人员迫于压力,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前,通常要向本单位领导汇报相关内容,取得领导的认可,最终的结果就是审计报告只反映最表面的现象,停留在审批手续不完备、报销不合规等问题,真正涉及财务管理问题的往往会被忽略。甚至审计部门的领导会从自身利益出发,直接要求内部审计人员放水。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丧失,不能实现自己的业务价值,其积极性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导致对内部审计消极应对。
我国高校内审机制大多实行的是校长领导下的纪委书记负责制,内审部门既对校长负责又对 纪委书记负责。在履行职责时,其工作就有可能受到本级领导的干预,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就会受到削弱,严重影响了内审职能作用的发挥。
改革目前的内审管理模式,要逐步建立完善垂直派驻制。垂直派驻制是指由上级审计机关派驻专业人员到各总机构担任内审人员,分支机构由总机构派驻,一级一级实行垂直领导。内审人员不受本单位行政领导的干预,直接向上级委派机构负责,以保证内审人员执行业务的独立性、权威性。
二、高校风险意识淡薄我国高等学校大多是事业单位,以国家为投资主体,具有非盈利性,高校管理层往往没有把高校看作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作财务决定时比较随意主观,往往不会经过仔细评估,而是几个领导碰头就拍板,从而导致了高校的财务风险。近年来,我国许多高校进行大规模扩建,以便扩大招生规模,他们往往不是量力而行,而是盲目地追风。资金不够就四处借款,这就导致了高校的负债风险。我国高校校长执行的是任期负责制,往往一个校长任期内贷款金额较大,没有还清或者没有还,等到另一个校长上任时必须继续还贷款,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高校的贷款风险。高校风险意识比较淡薄,其原因在多方面。
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我国大多高校属于事业单位,管理层的奋斗目标定位在教学科研上,往往会忽视风险管理。在他们看来,学校无需参与市场竞争,学校做得好与不好都没有多大关系,主要就是要把学生教好,多出科研成果,学校的运作毫无风险可言,除了招生、财务、人事几个关键部门,其余的单位和院系是不可能出问题的,根本不需要大张旗鼓地进行风险管理。更有甚者,觉得高校进行风险管理就是浪费时间,浪费金钱,走走过场就行。高校管理层的这种风险意识直接影响了学校的各个部门及职工,由于学校领导的不重视,职工就不会把风险管理当回事,这就导致了整个学校的风险意识淡薄。目前,我国高校管理层大多没有把风险管理作为全面系统的工作来抓,最多的局限于财务招生等关键部门。全局风险意识很淡薄,这是我国高校风险意识淡薄的一个重要原因。
风险管理文化滞后。2008年《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规定:“高校内部审计是指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通过对学校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并进行确认、评价、咨询,旨在促进完善管理控制、防范风险、创造效益,从而促进学校事业目标的实现。”这个定义突出了防范风险在高校内部审计中的重要性。组织的文化反映了组织的追求和愿景,良好的文化有利于增强内部凝聚力,影响组织内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内部控制活动。高校文化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高校管理活动所创造的具有高校特色的精神财富,包括文化观念、价值观念、行为准则、高校制度等。其中价值观念是高校文化的重要核心,风险管理是价值观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高校文化的一部分。而高校风险管理文化的滞后是导致风险意识淡薄的源头。目前,我国许多高校风险管理文化构建滞后,甚至没有风险管理文化,由于没有这种文化氛围,教职工的风险意识就比较淡薄,风险管理也就失去了肥沃的土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风险管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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