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税收制度基本情况及税收简要统计(3)
发布时间:2014-07-24 11:44
(三)各级政府税收情况就欧盟整体状况而言,1995年到2001年,欧盟成员国中央政府(或联邦)税收收入(包括征收的强制性社会保障资金)平均约占总税收收入的52.3% ,社会保障机构占28.6% ,中央以下各级政府占17.4 9/6,欧盟机构只占不到1.8%;从各级政府税收占GDP的比重来划分,中央政府(或联帮政府)税收收入平均占GDP 的21.1% ,中央以下各级政府占6.7% ,社会保障机构占12.9 9/6,欧盟机构只占约0.7% 。
统计数据表明,成员国中央政府税收收入有加强的趋势。在1995到2001年期间,欧盟成员国中央政府税收占GDP 的比重平均由1995年的l9.9 9/5上升到2001年的21.5% ,增加了1.6百分比;中央政府税收占GDP比重除了丹麦、意大利、爱尔兰3个国家有所下降外,其他绝大部分成员国都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其中奥地利、希腊和瑞典增长最大,分别增加了3.7、3.3和2.5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欧盟机构收到的税收收入占GDP比重在此期间有所下 降,由1995年的.0.9 %下降到2001年的0.6 %,下降了0.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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