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得不偿失成本高
发布时间:2020-12-28 14:43
<正>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系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出台实施,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理念深入人心。但是,仍有一些用人单位为利润最大化,忽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参保问题,总想通过少缴费、甚至不缴费的方式来降低用工成本,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用人单位带来了潜在的经营风险。
【文章来源】: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0年08期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不得以灵活从业人员已参保为由规避参保
招聘临时劳务用工也应为其参加社会保险
劳务派遣用工转为合同制用工不影响工伤保险赔付
意外伤害保险不能取代基本医疗保险
本文编号:2943937
【文章来源】: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0年08期
【文章页数】: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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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灵活从业人员已参保为由规避参保
招聘临时劳务用工也应为其参加社会保险
劳务派遣用工转为合同制用工不影响工伤保险赔付
意外伤害保险不能取代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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