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的伦理困境和负责任的行为选择
发布时间:2020-05-16 11:58
【摘要】:村民自治伦理困境是指村民自治主体参与村民自治活动过程中,在伦理层面上产生的两难情境。村民自治主体经常面临责任冲突、角色冲突、利益冲突和正当行为分际不易确定四种伦理困境。实践中面临这些伦理冲突困境时,村民自治主体的行为选择通常缺少必要的伦理思考,因而很难保证他们的行为选择是负责任的。相关主体相互博弈催生“一肩挑”制度,说明村民自治主体的行为选择对村民自治活动的健康开展具有深远影响。构建村民自治主体负责任地进行行为选择的模式,能给他们的行为提供指导,帮助他们建构或重新建构一种有利于负责任地进行行为选择的环境。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加强对行为选择的控制,通过教育培训和文化力影响提高伦理自主性,是保证村民自治主体进行负责任行为选择的基本思路。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4
【分类号】:D422.0
本文编号:2666704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4
【分类号】:D422.0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王玲玲;公务员行政责任冲突及其化解的伦理思考[D];黑龙江大学;2008年
2 赵伟丽;我国公务员行政行为选择的伦理剖析[D];南华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2666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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