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公法人”民事强制执行的限度
【文章目录】:
一、两则案例引出的问题
二、对公法人民事执行应遵循的原则
(一)公益优先原则
(二)执行标的有限原则
(三)执行程序礼遇原则
三、对公法人执行的财产限度
(一)依法定预算为特定债务给付之资金
(二)政府等公法人所有之非公用财产
四、对公法人执行的程序及措施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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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5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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