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层次分析法在我国公务员定性指标评价中的运用
发布时间:2017-10-27 06:25
本文关键词:模糊层次分析法在我国公务员定性指标评价中的运用
【摘要】:在我国党政系统中,由于工作内容无法标准化,使得对公务员无法进行定量化考评,这是多年来公务员绩效管理实践和理论中难以突破的一个重要环节。经过深入研究,将社会科学定性化描述转变为定量化计算,可以解决党政领导干部对下属公务员的绩效考评问题,本文重点研究模糊层次分析法在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对下属公务员绩效考评中的应用。
【作者单位】: 国家行政学院政府绩效评估中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
【关键词】: 党政领导干部 下属 绩效管理 层次分析法
【基金】: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行政管理专业建设”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6年校级课题“新常态下我国工会执行力研究与创新我国工会绩效管理模式”(课题编号:16YY005)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630.3
【正文快照】: 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常常需要对下属进行绩效考评,但在考评时,有一个问题也是难题,即无法客观、真实、科学地衡量下属的定性工作。定性工作是指公务员工作内容的无标准化、无法定量化考评的工作。然而,在绩效管理发挥作用的地方又往往是定量考评。因此,如何将定性工作定量化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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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莎莎;戴锋;卫保璐;;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和聚类分析的突发事件分级研究[J];科学决策;2010年10期
,本文编号:11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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