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科研管理制度协同创新研究:基于香港制度实践的考察
发布时间:2024-05-11 15:45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需要科研管理制度协同创新。香港科研管理制度包括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和创新科技署两大体系,分别设立了多种竞争性科研项目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香港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注重尊重科研工作者自主权,强调结果管理而非过程管理,对经费使用和报销等规定比较灵活,对成果的考核比较严格。通过梳理近年来中央及深圳市科研管理改革举措,并与香港科研管理制度进行比较,提出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深入探索科研管理制度协同创新,并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为平台先行先试。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1 问题的提出
2 香港科研管理制度总体情况
2.1 科研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2.1.1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2.1.2 创新科技署
2.2 科研项目类型
2.2.1 教资会体系
2.2.2 创新科技署体系
3 香港科研项目管理体系
3.1 立项
3.1.1 选题指南
3.1.2 立项程序、填报要求
3.2 评审
3.3 经费使用
3.4 过程检查
3.5 结项要求
4 香港科研管理制度与内地比较
5 结论与对策建议
5.1 结论
5.2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科研管理制度协同发展的对策建议
5.2.1 制度协同创新
5.2.2 平台协同试点
本文编号:3970086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1 问题的提出
2 香港科研管理制度总体情况
2.1 科研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2.1.1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2.1.2 创新科技署
2.2 科研项目类型
2.2.1 教资会体系
2.2.2 创新科技署体系
3 香港科研项目管理体系
3.1 立项
3.1.1 选题指南
3.1.2 立项程序、填报要求
3.2 评审
3.3 经费使用
3.4 过程检查
3.5 结项要求
4 香港科研管理制度与内地比较
5 结论与对策建议
5.1 结论
5.2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科研管理制度协同发展的对策建议
5.2.1 制度协同创新
5.2.2 平台协同试点
本文编号:397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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