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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一书是对于明代财政史的开拓性 16世纪明代财政史的重新检讨

发布时间:2016-10-20 13:51

  本文关键词:16世纪明代财政史的重新检讨——评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万明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原文载《史学月刊》2014年第10期,注释从略。


?史学评论?

16世纪明代财政史的重新检讨——评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


三 “洪武型财政”的史观

经济史家吴承明曾指出:

历史,原意是指过去事情的发生和演变的过程。但这种“原意的历史”已经消失,我们并不知道它。我们知道的乃是史学家(或我们自己)根据所接触到的历史资料(文献、文物、口碑)和自己的历史观,经过选择、解释、判断,写出来的历史。我们学习历史,或“以史为鉴”,都是指这种“写出来的历史”,因为我们不知道原意的历史究竟如何。这种写出来的历史能否或在多大程度上代表原意的历史,一方面决定于历史资料的完整性,一方面决定于写作者的历史观。

概括地说,世界观,是人们对世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解决世界“是什么”的问题。具体来说,黄先生对世界的总体看法,就是他的“大历史观”,他曾解释为“亦即是从‘技术上的角度看历史’”。“洪武型财政”是黄先生“大历史观”的生发点,也是重要基础。那么这个基础是怎样形成的呢?由于坚信西方经验,黄先生一直将明代中国与资本主义的西方做比较,这直接导致了他将明代“洪武型财政”视为“不能在数目上管理”的典型。正如邱澎生所指出的,“黄仁宇将明清的中国作为‘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的典型,其生发点在于他对明代财政制度的研究”。“数目字管理”是黄氏独创的一个词汇,而他本人从来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概念,以致学者们依据各自的理解产生了歧义多见的认识。其实如何去界定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黄先生认为“不能在数目上管理”的典型的“洪武型财政”,彰显出了西方数目字管理的先进。就此而言,“洪武型财政”与“数目字管理”又可以说是黄先生大历史观的两大支柱:两相对照,一是来自中国明朝财政的失败教训,一是来自英国资本主义的成功经验。明代中国的失败,乃是一种财政制度的失败,这是《财政》一书的核心主旨。他指责16世纪明代财政缺乏现代会计技术与银行手段,税收和财政管理均保守、落后,主要指向缺乏有效的“数目字管理”,即资本主义高效的现代管理。由此可见,“洪武型财政”的史观,是典型的以西方为中心的史观,这种史观阻碍了他对明代财政真实情况的准确了解。

要证明明代财政落后,一个参照系是中国古代的历朝历代,另一个参照系是西方。己有学者对《财政》一书中明代历史“倒退论”的观点对照前代进行了批评。但是,黄先生运用西方理论和话语系统来诠释明代中国历史,还存在一个削足适履、是否符合中国实际的问题。他所运用的理论、视角和方法,提出的问题,得出的结论,都建立在西方话语体系之上,即在西方话语体系中对明代财政进行建构与评价,是以西方经验为标准考察中国缺少了什么,难以准确反映明代财政的历史现实,甚至给人一种错觉,似乎明朝财政真的是一无是处。这里的问题主要出在史观上。

黄先生沿袭西方中心论观点,认为西方先进,中国落后,忽视中国传统社会内生的变革力量,没有认识到明代财政改革的重大意义,对晚明国家与社会的误读在所难免。他认为明朝是一个停滞不前、全面失败的朝代,这也是对明代历史的误读。明代历史不是停滞的、静态的,而是变动不居、动态发展的。自明初至万历初年,其间经历了一个半世纪的赋役改革,即是最好的证明。

众所周知,“前近代”中国历史的研究一直被置于一种从欧洲经验得出的分析框架之中。西方东来被视为中国历史的转折点,也就意味着西方对中国历史的变迁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正如我们从明代白银货币化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中国是基于自身的发展与变革走向世界的,在全球化的开端时期,中国是主动而不是被动地走向世界的。因此,要更好地了解明代中国的历史,必须从本土实际出发进行研究。

黄先生一直强调中国应该实现金融管制与数目字管理,但对于何为金融管制,何为“数目字管理”,却缺乏清晰的界定。他所谓的“数目字管理”是从技术的角度看,是完全出自欧洲经验的总结,而要求14世纪末至16世纪末的明朝财政与17世纪末的英国资本主义管理处在同一水平,无疑是苛求古人。这是用近代西方的标准评判明代中国,而非真正了解和解释明代中国的实际历史。明朝以农立国,是一个以农村人口为主的大国,在14世纪末至16世纪末,限于当时的认知水平,中国不可能产生17世纪末西方英国的经验,而西方的经验也很难准确地符合中国的国情。黄先生硬将明初以传统农业经济为基础的财政与三个世纪后英国资本主义的管理进行比较,无疑是时间的错位,不具有可比性,犯了历史比较法的常识性错误。我们认为,《财政》一书的中外比较存在时空混乱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时空的错位。应该指出,16世纪《会计录》产生的中国经验与同时代西方的经验,同样显示出多样性和差异性。当时英国光荣革命尚未成功,何谈17世纪工业革命以后建立的资本主义的所谓“数目上的管理”?关于这一问题,黄先生自己也曾说过:

我极想向中国读者提及的,则是对中国的大历史而言,英国1689年的经验,深足借镜。这年代之前,英国为一个“不能在数目上管理的国家”(matnematically unmanageable)。

由此我们知道,从时间上说,他本人也承认英国在1689年之前是一个“不能在数目上管理的国家”,也就是说,截至17世纪末以前的西方也没有产生他所谓的“在数目上管理的国家”,那他又有什么理由要求14世纪末至16世纪的明代中国就要出现像西方后来发展的那样“在数目上管理的国家”?明代中国没有出现,他就批评为保守、僵化与倒退,这是一种前提性的错误。

“洪武型财政”这一很不规范却普遍流行的成说,其所涵盖的是对明代财政保守的一种认定,是一种误读与误导,不能引导人们去正确认识16世纪全球化开端时期所出现的中国历史与世界历史的结构性变化。《财政》一书以先入为主,以论代史,立论虚而不实,带有很强的主观臆断性,没有对明代财政及其改革给予客观的评价。所谓的大历史、大视野,是西方中心论的历史视野。将西方经验普遍化,导致了对明代中国史的误读。

国家与财政具有共生关系,进入现代社会,财政收支一般是以货币形式进行的,财政与货币紧密结合。黄先生大谈“数目字管理”,但遗憾的是,他没有注意到正是在他认为保守、僵化乃至倒退的明朝,其财政改革具有超出他所认识的更宏大的背景、更深刻的原因以及更重大的影响,出现了梁方仲所指出的“现代田赋制度的开端”;而依据《会计录》的整理与研究,我们认为晚明中国发生了国家财政体系的转型,进而提出晚明是“现代货币财政的开端”、“国家治理转型的开端”,是“中国古代传统赋役国家向近代赋税国家转型开端”的观点。就此而言,中国具有自身数目字管理的独特的历史发展进程。

总之,《会计录》中财政改革的实态,反映出万历初年张居正对中央集权财政体系的重构。黄先生的观点,是凭借西方经验模式反观中国本土的典型。范式是由其特有的观察角度、基本假设、概念体系和研究方式构成的,表明学者看待和解释世界的基本方式。黄先生的研究范式,问题主要出在他看待和解释中国与世界的基本方式。

四 “洪武型财政”的方法论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是人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解决“怎么办”的问题。黄先生的全部理论观点,奠基于他的《财政》一书,而产生错误的根源之一是出自方法论。我们认为,建立在不扎实的史料基础上的理论观点,是没有根基的。

历史文献的描述,包括文字描述和数字描述两大类别,长期以来,史学界重视前者,忽视后者,黄先生的研究尤其如此。《财政》一书完成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黄先生没有接受哈佛大学费正清等教授的意见——“大范围的研究计划,都应该建立在扎实的数字上”,他“觉得没有必要去分析财政与货币政策,以了解两者对经济的影响”。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财政》一书没有在哈佛大学丛书中出版,而是后来在1974年于英国出版。黄先生《财政》一书的“序言”是由英国史家崔瑞德所作。值得注意的是,崔先生在做了唐代财政管理研究之后,着手明代,但是不久就“灰心”了,认为“这项研究非常复杂”。当他讲到复杂的时候,举出的原因首先是“大量的原始资料让人气馁”,并且指出,“明代财政管理己证明要比唐代的更为复杂”,“在许多领域,己经不可能再简单地对明帝国作出总体上的概括”。在崔瑞德的序言中有这样一段话:

这部著作中有时讨论了大量的细节性问题,当然还远远不够彻底。现在是这个专题研究的初始阶段,也是细节性历史探讨时期,很有必要列出各个方面的证据,而不能急于作出轻率的概括。这个研究的目的是提出一般性的框架以便更进一步将各个细节联系起来,而不是去提供另一个更宏大的历史模型。

可惜《财政》一书的作者没有理会这段话。我们认为,黄先生“洪武型财政”观点的偏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研究没有建立在扎实的数据资料的实证研究基础上,而是“急于作出轻率的概括”,并急于“提供另一个更宏大的历史模型”。因此,《财政》一书在方法论上存在三个明显的缺陷。

1.选择描述性,舍弃大型数据性资料

《财政》一书的作者撰写这部专著时,“选择依靠描述性语言而不是数据表格”。这部名为16世纪明代财政的研究专著,却极大地忽略了《会计录》这部16世纪明朝户部编纂且保存下来的当时国家财政会计总册,其书仅引用了《会计录》45万个数据中的6个具体数据,并且将《会计录》这部重要的明代国家财政数据文献置于参考文献的“其他的明代和清初的资料”中。尽管他知道“张居正力主严查财政账目,这在16世纪是空前的”,也提到过:“为了收集财政资料,按照张居正的命令执行的最大工程是编纂《万历会计录》。”而且当时他明知在“芝加哥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可以通过缩微胶卷看到该书”,但是事实上,撰写16世纪财政史的黄先生从来没有下功夫对16世纪张居正改革时期产生并存留于世的大型财政数据文献《会计录》的大规模数据进行整理研究,更没有加以利用的打算。按照黄先生自己的话说,他当时采取了“更现实的选择”,也就是在短期内完成研究成果。这样一来,便造成了对存留于世的《会计录》中大量数据文献资料极为忽视的结果。事实上,对于数据文献的舍弃是草率和片面的,主观的任意性影响了求得客观的结果。

全面系统而扎实的综合研究,必须建立在扎实的史料基础上。《财政》一书最主要的缺陷,首先就表现在资料的缺陷上。一部研究16世纪明代财政与税收的专著,却对16世纪明代国家财政会计总册极为忽视,对包含45万个数据的这部大型财政数据文献,仅引用了其中的几个数据,并且不作为该书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这不是一种严谨的科学的学术研究态度。

由于作者忽视了明朝中央财政的大型数据文献资料,导致《财政》一书的立论根据严重不足,无法为他所谓的“洪武型财政”提供重要的支撑。吴承明认为:“经济现象多半可以计量,并常表现为连续的量。在经济史研究中,凡能计量的都应尽可能作计量的分析。定性分析只给人以概念,要经过计量分析才能具体化,有时并可改正定性分析的错误。”在对16世纪明朝中央财政的综合研究中,数据比文字更能准确地表达事实,以表格中的数据表达,既简单又明了,不用大段文字描述即可一目了然;而只有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才能切实推进对于真实历史面貌的认识。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对于《会计录》的整理首先是以表格形式将当时的文字数据转换为数字数据。

2.史料选择的任意性

黄先生弃明朝中央官方财政数据文献资料于不顾,选择从其他资料特别是地方零散资料做起。这种微观研究可以使局部的探讨深入,但是不利于对整体的把握。个体的总和不等于整体,整体不等于局部的简单加和,而地方经验不足以归纳概括为对国家中央财政整体的全面认识。黄先生的问题正是出在这里。

舍弃了《会计录》,作者的资料选择除了“明实录”、“明会典”,主要是地方志。本来研究应该选取具有代表性(或普遍性)的方志例证作为分析的基础,但事实上他也没能做到这一点。由于时间和精力所限,作者引用了39种地方志,所引方志在地域上往往不具有系统性,而且有些方志被反复利用。为着论题的确立,举例式地以个别取代一般,这种个案研究的缺陷,凸显出例证具有随意性的特点,不仅不能说明区域财政的整体面貌,而且也不可能成为中央财政普遍性的例证,甚至不能说明这一例证在明代整体财政中处于什么地位,在全国财政中是否具有独特性或普遍性。在整体财政面貌都在推测中形成的情形下,孤立的例证存在不可避免的局限。更重要的是,只考虑地区性的史料和来自各个不同区域的个案,不要说选取的是个别地方的例证,就是将现存明代方志中一个地区的资料全部汇集起来形成的地方性知识,也难以形成明代全国财政的总体面貌,获得对明代财政的整体认识。例如,在他的书中,广东顺德一县的例子被引述多次,但这一个案不能说明更大区域的问题,也不能体现出明代财政的整体特征。何况明代的县级区划本来就是不平衡的,各县税收情况具有很大的差异。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史料决定他所研究的实际上只是财政的一个侧面,或一个局部,但是他从中得出的结论却是全局性的。事实上,如果不能全面了解明代财政的历史实态,就只能是对于当时财政事实的一知半解。将局部放大为整体,是以偏概全。

《万历十五年》英文版富路特《序》云:

历史学家检讨过去的错误,以作将来的警戒。但同时也要忠告读者,保全有价值的事物。据此猜想,今后中国极需采取东西两方的经验。因之作历史的人,务必将所有资料,全盘托出。

准确的结论必须建立在全面系统的史料发掘、整理与研究的基础上,黄先生不愿花功夫去发掘《会计录》这一庞大的明代财政数据文献,在史料运用上往往带有主观任意性,使得研究主题16世纪明代财政与税收不能全面系统地得到展现,这样的一个后果就是对于16世纪明代财政史的误读。所谓“洪武型财政”的说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想当然,并非建立在严谨的史料分析基础之上。这种想当然的结果,属于未经考订,妄下结论,是缺乏坚实史料基础之说。

综上所述,《财政》一书的综合归纳法,是由个别窥视整体,其主要错误在于将某一个或某些个案例所反映的具体的和特殊的现象加以普遍化。忽视明朝中央财政的大型数据文献,主要在地方史料选粹的基础上去构建明代财政整体图景,是在不完全个案归纳形成的结论基础上,即没有全面综合研究的情形下构建理论观点。明朝保守、僵化,一直维持“洪武型财政”之说,就是如此构建起来的。

3.研究估算与结论的随意性

由于从来没有下功夫对16世纪产生并存留于世的大型数据文献《会计录》中的大量数据进行整理研究,黄先生从未确知过他所研究的16世纪末这个时段明代财政的收支数额,只是作出了一些不太确切的估算,而他的估算过程也从来没有公开示人。感性认识不能代替实际论证,在缺乏系统数据资料支持下进行推算,在可靠性方面往往存在疑问。而这样的例子在《财政》一书中非常多见。最典型的是,他把1600年以前夏税秋粮的数字简单加和为粮食2600万石,实际上夏税秋粮的税目多达30种以上,把这些项目综合放在一起简单相加,无论怎么说也是不科学的;而他又说“其中有80%的似乎己经折银”,“似乎”二字说明他没有自信,只能是没有凭据的随意推测出的数字比例。而这样的估算在其书中不在少数,如,“整个帝国赋税的平均水平似乎也不超过农业产量的10%”;又云,“如果无论本色和折色,推测每‘石’的平均价值是0.8两白银,这样田赋正额总值将会略高于2100万两白银”。很明显,这种推测是没有根据的。

更严重的是,正是在这样的估算和想当然的以明代财政为“洪武型财政”的基础上,他作出了这样的评论:张居正“从来也没有能进行任何根本性的改革。尽管他的初步措施可能会导致一场真正的改革,但是这些措施本身不会导致任何制度性的变革”。这种评论显然带有自身的矛盾,而正是在这样的定性基础上,他又下了一个定论:“毫无疑问,明代的财政管理不如前朝。”这样的理解,只能是充满了曲解和谬误,只能说明他本人对张居正改革与明代财政发生的巨大变革缺乏真正的了解与认识。估算不实,理论虚悬,这种研究方法是不可取的。

黄先生评价《会计录》说:“虽然这部著作包括了一些有用的内容,但是编者本人都认为其中的土地数据并不充分。”我们根据原书的这段页下注说明,核对了其注引的《会计录》卷四第99?100页和卷九第87页的内容,发现这实际上不是说《会计录》土地数据不充分,而是关于清丈缘由的叙述,更不是“编者本人”认为土地数据并不充分。这里存在黄先生的误解。还应提到的是,他所注出的《会计录》上述两处引用原书页码均有错误,卷四没有100页,而卷九只至78页,没有87页。更有甚者,他没有认真看过《会计录》,却断言缺失卷三和卷六,实际上仅缺卷六《山东布政司田赋》,而卷三《江西布政司田赋》是完整存在的。他将张居正的全国土地清丈置于1581年,即万历九年,并认为它“没有以任何统一的标准为指导,也没有确切的结果”,也是经不起史料考验的轻率断言。《清丈条例》颁行于万历八年(1580年),在“明实录”、“赋役全书”和地方志等文献中均有清丈结果的明确记载。

对于白银的改折问题,黄先生也曾述及。黄先生指出:“没有采取以白银作为标准和完全改折,是有许多原因的。改革会损害掌管内府库太监的利益。”认为这“成为明代后期税收无法完全折成白银的一个原因”,并以此作为“明代一直缺乏彻底深入的税收改革”的一个例证。而我们的整理统计与财政货币化研究结果说明,内库的货币化比例己经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其中内承运库己达99.05%,仅有0.95%没有折银;如将各监局及光禄寺的供用都纳入统计以求得货币化的总额,也己达到78.51%。显然,宦官的“既得利益”与白银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可想当然地认为宦官的“既得利益”与折银是分离的,更不能以此作为“明代一直缺乏彻底深入的税收改革”的证明。

五 余论

黄仁宇认为:“虽然许多学者批评明朝税收过重,但是他们主要是从道德层面进行批评。他们主要关心的是揭露征收者的贪婪和民众的艰辛,而不是去探寻税收制度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他们的描述给人们造成这样的印象,那就是主要的问题都是税收过重造成的,而实际上这些困难的产生更可能是税收过低造成的。”如他所云,明亡于财政,但是很难归咎于赋役沉重,于是他提出了对传统观点颇具挑战性的明亡于税低的观点。这一观点能够成立吗?我们认为,财政的崩溃无疑是明朝衰亡的重要因素之一。绝大多数学者根据大量明代文献认为,是税负沉重且税收征收不力,导致财政崩溃、明朝倾覆。而黄先生标新立异,认为是由于明代财政体制保守、不能变化而导致崩溃与衰亡。问题是他关于明代税收过低的结论,不是建立在系统研究明代文献记载后得出的,没有得到事实的确认,因此可信度不高。明初税低是明太祖欲藏富于民,关注民生,但明朝财政并不是自建国起就完全定额、固定不变的,明后期税负的问题,还应该经过发掘史料深入研究才能得出结论。我们以嘉靖年间马文升与谢迁二人奏疏的一番对峙为例,可见税收的复杂性。“时虏犯大同,兵部尚书马文升以国用不足,奏请于南方折粮银内更加银若干。迁执不可,上言曰:南方税额甚重,宣德、正统间因民不堪命,故立折银法以宽之。今更加则,反重于本色,民益疾矣。”结果是“其事竟寝”。这里反映的一个明显事实是,折银本来具有宽民的作用,但是折银后的加则反而增加了负担。黄先生缺乏以动态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明代财政,认为“洪武型财政”是一成不变的,又仅仅因为洪武时的赋税低、有定额,就断言明朝亡于税低,这不符合历史真实。明末加征又加派,赋役合一,贡与役也正在走向货币税,此时还说税依然低,显然不合逻辑。对于为什么明末财政崩溃导致了国家衰亡的问题,我们与黄先生的认识恰恰相反。实证研究与数据统计结果告诉我们,不是财政的保守与僵化导致了明朝衰亡,恰恰是明代中国面临财政体系重大转折,明朝人作出了改革的抉择:财政体系重组。我们以白银为统一计量单位计算明代的财政数额,发现16世纪末明朝财政总收入的货币化比例达到41.93%,而财政总支出的货币化比例却达到49.41%。由此看来,朝廷增加白银货币收入迫在眉睫,改革必须加速进行,明朝财政正在经历剧烈的震荡,正在走向货币财政的目标。这是中国古代史上亘古未有的重大转折,当时挑战与机遇并存,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是由于赋役一财政改革的变化巨大,明朝向货币财政转型的步伐迈得过快,国家与社会问题重重,矛盾丛集,激烈冲突难以避免,最后结合多种因素的社会矛盾爆发,倾覆了明王朝。清王朝的建立和政权巩固,与在云南铜矿和日本铜矿大开发基础上建立起的银、铜货币双本位制有着直接的联系,这方面有待今后进一步深入研究。

总而言之,我们认为16世纪明代财政从实物向货币的全面转型,标志着现代货币财政的开端。并进一步提出晚明财政体系转型的观点,即中国由传统赋役国家向近代赋税国家转型,晚明处于国家转型的过渡期。这是中国古代二千年亘古未有的划时代巨变。正因如此,明代财政史才彰显出极为错综复杂的状况,而明代财政史研究也成为难度极大的学术研究领域之一,亟待开拓进行。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财政》一书是对于明代财政史的开拓性研究,功不可没。但尊重史料,言必有证,论从史出,这是史学的优良传统。真正的学术洞察力只能来自对真实历史的实证研究和理解。黄先生从个人的问题意识出发,以对西方经验的理解借题发挥,归纳出“洪武型财政”及其缺乏“数目字管理”的特征,对明代财政采取了全盘否定的态度,显然属于误读;作者以僵化的眼光来看待明代财政史乃至明代历史,也是违反历史事实与历史发展规律的;作者还采用了较为随意的史料撷取与统计估测、时间错位的比较以及先入为主的理论。以上诸种缺陷,导致黄先生对明代财政史乃至明代历史的认识具有明显的问题,评价有失公允。总之,“洪武型财政”的主要问题,是西方中心论史观和几乎完全忽视明朝中央大型财政数据文献的方法论,导致立论根据严重不足,对一些基本史实存在误解,也使《财政》一书的结论缺乏说服力。我们认为,鉴于黄先生“洪武型财政”对历史的误解及其在学界的广泛影响,明代财政史研究必须大力发掘基础性文献数据资料,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进行整体的综合研究。在16世纪全球化开端的大背景下,明代中国自身的改革及其经验教训尤应引起我们的特别关注,这对于我们重拾文化自信,从中国本土实证研究出发构建中国史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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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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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一书是对于明代财政史的开拓性 16世纪明代财政史的重新检讨


《财政》一书是对于明代财政史的开拓性 16世纪明代财政史的重新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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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明代财政史的重新检讨——评黄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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