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生产企业减免税政策运用
发布时间:2019-09-29 14:58
【摘要】:正水泥生产企业作为资源综合利用新产品中的一员,一直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销售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笔者就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现有水泥生产企业执行此项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进行了调研。
【作者单位】: 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国税局;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分类号】:F812.42;F426.71
【作者单位】: 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国税局;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分类号】:F812.42;F426.71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胡锡泉;利废生产水泥熟料[J];建材工业信息;2003年01期
2 谢华林,李坦平;等离子发射光谱法测水泥熟料中的多元素[J];水泥;2003年07期
3 ;2004年2月重点联系水泥企业产、销、存情况[J];中国建材;2004年04期
4 本刊编辑部;《新型干法烧成水泥熟料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与使用》[J];四川水泥;2004年03期
5 ;2008年1月重点联系水泥企业产、销、存、价情况[J];中国建材;2008年03期
6 周鸿锦;;水泥产量增速减缓 需求呈现下降征兆[J];中国水泥;2008年11期
7 马秋忠;;2011年元月重点联系水泥企业产、销、存、价分析[J];中国水泥;2011年03期
8 ;2013年1月重点联系水泥企业产、销、存、价分析[J];中国建材;2013年03期
9 王家治;锶水泥、捛水泥与,
本文编号:254399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shuishoucaizhenglunwen/2543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