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完善黑龙江省地方税体系研究
发布时间:2020-09-16 10:54
税收是国家对进行社会公共管理的主要手段,在市场化和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当今社会,逐渐科学和规范。国家层面明确提出了要对地方税体系不断优化和完善,以便建立相对公平的税收制度。各级政府也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以法规政策为依据,逐步构建更加公共合理的税收制度。“营改增”后地方政府面临着地方税体系的建设与经济发展不匹配、地方财政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和税政管理权的现状,存在税收收入减少和缺乏主体税种等问题笔者认为“营改增”后构建合理的地方税收体系,对黑龙江省财税体制改革全面适应新经济形势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对“营改增”后完善黑龙江省地方税体系进行研究。
【学位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F812.42
本文编号:2819769
【学位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F812.4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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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19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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