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发放中代扣垫付款的会计处理解析
发布时间:2021-06-06 02:58
<正>《政府会计制度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制度)中对于垫付个人款项的收回,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说明中是这样表述的: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房租等费用时,按照实际扣除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基本工资),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工资中的代扣分为两种,一种是先扣再交(付),账务处理时,贷记"其他应付款"等负债类科目。另一种是先发生(付)再扣回,账务处理时,贷记"其他应收款"等资产或费用类科目。
【文章来源】:新理财(政府理财). 2020,(10)
【文章页数】:2 页
本文编号:3213455
【文章来源】:新理财(政府理财). 2020,(10)
【文章页数】:2 页
本文编号:321345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shuishoucaizhenglunwen/3213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