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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发《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主要考虑

发布时间:2021-09-02 12:33
  <正>2019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对2015年8月发布的《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以下简称"原办法")予以修订,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资料由申报时报送改为留存备查,提高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的便捷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协定服务"引进来" 

【文章来源】:国际税收. 2020,(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方向的选择
    (一)要不要改备查
    (二)资料由谁备查
    (三)是否全部资料都改备查
二、报表的简化
三、声明的设计
    (一)税收居民身份
    (二)相关安排和交易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取税收协定待遇
    (三)自行判断符合条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接受税务机关后续管理
四、责任的划分
五、滞纳金的限定



本文编号:337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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