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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误区及其突破

发布时间:2022-08-02 20:57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存在一定的误区:税制改革的重点在于流转税、当前个税属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模式、劳动所得作为个税的改革核心等。反思改革误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实现三点突破:一是个税改革重点应由劳动所得转向资本所得,以股息和红利所得作为资本所得课税的改革核心,取消根据持有时间长短而差别计税的优惠政策;二是不断扩大个人所得综合征税的范围,逐步实现对资本所得的综合课税、以半二元模式作为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模式;三是缓步实现对个人所得税的"增税"调整,促进我国税制结构向"双主体"模式合理过渡。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 引言
二、税制改革的重点在于流转税?
三、当前个税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模式?
    1.半综合所得税(SCIT)的形式及特点
    2.二元所得税(DIT)的形式及特点
    3.半二元所得税(SDIT)的形式及特点
    4.三种形式的异同对比
四、劳动所得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核心?
    第一, 认知偏差来源于统计数据的误导。
    第二, 认知偏差主要来源于错误的感性认识。
五、个人资本所得课税会导致严重的效率损失?
六、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相关建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减税降费改革激发五大政策效应[J]. 胡怡建.  中国税务. 2019(04)
[2]中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与改革[J]. 李实.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4)
[3]中国税制的收入分配效应测度[J]. 岳希明,张斌,徐静.  中国社会科学. 2014(06)
[4]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操作路径解析[J]. 庞凤喜,张念明.  税务研究. 2013(02)



本文编号:366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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