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全面推行营改增后的税收征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31 13:34
本文关键词:浅析全面推行营改增后的税收征管工作
【摘要】: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具有谋一域促全局的功效,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对新常态下如何做好税收征管工作,作者试图作一浅析,以此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作者单位】: 山东省莒南县财政局;
【关键词】: 全面营改增 税收征管 问题 展望
【分类号】:F812.42
【正文快照】: 1我国营改增的历史沿革为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解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2011年10月,国务院决定开展营改增试点,逐步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
本文编号:765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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