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风险社会中人的生命价值的优先性
发布时间:2021-02-04 21:18
在人类跨入21世纪的门槛时,风险社会降临了。这是人类历史上一次重大的社会变动,要求我们重估价值和变革行动模式。从价值的视角看,工业社会颠倒了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把有用价值放置在了人的生命价值之上,一切行动都围绕是否有用的判断和评估而展开。这样做的缺陷在风险社会中已充分暴露出来,并以一些极其荒唐的行为表现了出来。就风险社会的形成来看,也许正是有用价值当令而把人类带入了风险社会。在风险社会中,这种有用价值所形塑出来的思维方式是非常有害的,它会把人类推向风险社会的更深处。所以,当我们置身于风险社会中的时候,必须坚持人的生命价值的优先性。风险社会使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凸显了出来,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包含在人的生命之中的,而人的生命价值的实现则是以人的共生共在为标志的。风险社会中人的行动模式应当是合作行动,也唯有合作行动反映了人的共生共在的要求和特征,使人的共生共在具有现实性。
【文章来源】:中州学刊.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关于目的与手段的讨论
二、确立生命价值优先性的原则
三、人的共生共在与生命价值的实现
本文编号:3018953
【文章来源】:中州学刊.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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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目的与手段的讨论
二、确立生命价值优先性的原则
三、人的共生共在与生命价值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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