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的中国自然灾害救灾制度绩效研究
发布时间:2024-01-30 11:34
中国属于自然灾害的高发国家,自古以来饱受自然灾害的侵袭,而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威胁也日益加重。自然灾害不但种类繁多,分布范围也越来越广,凡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所及之处,都会受到灾害的威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受灾对象已从传统的农业部门扩展到工业生产和服务业等各个行业中,灾害的受灾范围扩大,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不断严重。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对灾害的抵御能力有所提升,但同时由于经济规模的扩张,灾害损失的绝对值也不断攀升。长期以来中国政府是救灾活动中最关键的主体,只有政府才能最大限度无偿地进行救灾工作,能够将社会中众多力量调动起来进行救灾。因此,评价政府主导的自然灾害救灾制度绩效,建立合理有效的政府救灾制度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运用制度分析法、计量实证分析法等方法,按照“制度演变—理论研究—实证研究—对策建议”思路对中国救灾制度绩效进行分析。首先,从政府、民间救灾措施和政府救灾机构的发展分析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救灾制度演变,从救灾的行政体制、法律、市场化手段分析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救灾制度演变,研究发现:中国自然灾害救灾制度具有以政府为主要责任主体、经济增长动力是救灾制度演进的关键因素、政府为主导的...
【文章页数】:138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本文编号:389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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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制度、人类行为与自然灾害之间的相互关系
图4-2政府主导的救灾制度绩效评价标准
图5-3政府主导的不同保险定价模式
图8-11978-2017年社会组织每年数量增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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