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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19 23:33
【摘要】: 中国资本市场2008年-2020年发展的战略措施之一是“积极稳妥地发展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完善期货品种体系,稳步发展金融衍生品,健全衍生品交易机制。”随着沪深300股指期货逐步提上上市日程,证券衍生工具离中国的资本市场越来越近。面对新的证券衍生工具,无论是金融实务界,法学理论界还是资本市场监管层,都予以极大关注。证券衍生工具的复杂性和杠杆交易性,使得其收益和风险均可能远远大于传统金融工具。于是,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研究显得迫切且实际。 作为虚拟经济的典型表现形式,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表现出与现实资产运行完全不同的逻辑。而证券衍生工具虽以证券为基础资产,但又有其独立的价值和运作机制。在理论上设计对证券衍生工具的法律规制时,因证券衍生工具与证券之间存在一些固有的联系,人们不免忽视二者其实在交易规制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尚有或多或少的差异。本文即从这一视角进入,展开对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比较研究,试图在理论上进一步把握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的法律机理,以期对中国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的法律规制产生借鉴意义。 本文除引言部分外,在结构和内容上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其思路在于,首先介绍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的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然后从理论引入具体法律规制的比较,在得出相关结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现实情况,对中国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的法律规制进行反思与前瞻。 第一部分是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首先从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类型出发,明确了两者的虚拟经济属性,以虚拟经济不同形态同实体经济的关系、心理定价法则和观念经济内涵、投资与盈利目的三个方面为切入点,归纳并总结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的本质差异与联系;然后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分别考证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的法律规制的历史,指出证券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功能;最后从风险角度出发,由于风险是法律规制的根本原因,通过比较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方面的差异,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对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的法律规制各自的侧重方面。 第二部分是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几点比较。选取了规制目标、场外交易、经营机构规制、市场准入规制、信息披露规制以及结算法律规制等五个方面进行对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的法律规制的比较研究。法律规制目标比较包含了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在保护投资者、保证市场公平,确保市场的公正、效率和透明度,以及降低系统性风险,确保市场安全的规制目标方面的内容,明确了证券法律规制的核心目标是投资者保护,而证券衍生工具更在于降低系统性风险的宏观目的;场外交易规制比较涉及交易规则和信用风险防范的内容,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对经营机构的风险控制更为关注;经营机构规制比较阐述了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经营机构的机构设立、业务方向及风险管理与控制机制方面的内容;市场准入规制比较分析了证券发行制度与证券衍生工具产品设计原则,证券衍生工具产品设计追求其经济价值和非赌博特征;信息披露规则比较针对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的信息披露主体与内容,证券衍生工具信息披露规制更注重风险暴露;结算法律规制比较总结了证券结算系统的内容,并进一步解释了证券衍生工具复杂交易机制的结算特点,并以保证金交易、每日无负债结算等措施进行持续性风险控制。 第三部分是中国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反思和前瞻。本文写作的根本目的即以证券法律规制同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比较之结论指导我国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的法律规制实践。中国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反思梳理了中国证券法律规制发展的历史,分析了中国的证券衍生工具试点及其法律规制问题,并进而指出证券法律规制之不足,对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目标提出了安全与效率的价值平衡以及证券发行制度上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在中国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前瞻方面,尤其关注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创新。证券衍生工具在中国是新的资本市场工具,其法律规制的创新应当包含证券衍生工具立法问题、市场建立问题、市场进入问题、交易规则问题,以及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模式和监管体制问题。 第四部分为结论。该部分归纳了前文所论述的各方面内容,并总结了各部分比较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强调了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与证券法律规制的区别。研究与写作角度也强调了从虚拟经济入手,以比较的方法进行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的法律规制研究所具有的研究价值和新意。 本文的研究新意在于,绕开一般研究就事论事的模式,选取比较的角度,从深层次挖掘法律制度的内涵。本文通篇以比较的方式展开,无论是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的基本概念和类型,还是其虚拟经济属性的对比,规制原因及目标的分析,以及具体交易规制的区分,都从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各自的角度进行阐释并加以比较分析,以明确凸显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本质区别与联系。本文还借鉴历史分析的方法,从证券与证券衍生工具的发展历史及其法律规制的发展变迁出发,探寻现实与历史的契合。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F832.51;D922.287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苏海灵;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义务研究[D];南京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2633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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