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的主要变化与精神实质
2011年12月28日,在总结数年来全国课改实验的基础上,国家教育部正式颁发了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并将于2012年秋季开始实施。课程标准是国家课程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各个学科教师教学活动的指导蓝本。各学科教师对新课程标准学习和掌握程度,直接关系到教师对教材的理解、目标的确立、方法的选择,也关系到课堂教学效率,最终影响到教学质量,因此教师对新课程标准的学习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为此,本刊特约各学科专家对新版课程标准进行解读,在上期推出文科各科解读之后,本期继续推出理科各科解读,希望对教师更好地学习、理解、实施新课标有所帮助。
在数学学科,此次修订最引人注目的是,新的课程标准终于在实验稿的基础上开启了破冰之旅,颇有力度地扭转了曾坚持近60年的“双基”、“双能”传统课程目标导向。从“双基”到“四基”、从“双能”到“四能”,新课程目标在原来的“双基”基础上增加了“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在原来的“两能”基础上增加了“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从更多方位拓展了数学基础教育的内涵,在更高层面增益了数学课程教学的价值,让课程标准的内容、精神和理念都更好地反映了数学教育教学的本质。
一、数学课程标准的主要变化与修订主旨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为“新课标”)由前言、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实施建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前言部分对“课程性质”、“课程基本理念”和“课程设计思路”作了明确的说明;课程目标部分分为总体目标与学段目标,总体目标指出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达到的目标,学段目标按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的顺序分别给出了三个学段的具体学习目标;课程内容部分分别阐述了三个学段中“数与代数”、“空间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等四个领域的内容标准;实施建议部分给出了教学建议、评价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利用和开发建议等方面的内容;在附录中,附录1对有关行为动词进行了诠释,附录2列举了许多课程内容及实施建议中的实例。与《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为“实验稿”)相比,前言部分“课程性质”是新增的,“课程内容”原为“内容标准”,新课标建议的课程内容仍为“四纵、四横”结构,四条纵线是“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四条横线是“数与代数、空间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现对新课标与实验稿逐项比较分析如下:
1.数学观:新课标认为数学是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是作为对于客观现象抽象概括而逐渐形成的科学语言与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学素养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实验稿认为,数学是人们对客观世界定性把握和定量刻画、逐渐抽象概括、形成方法和理论,并进行广泛应用的过程,数学作为一种普遍适用的技术,有助于人们收集、整理、描述信息,建立数学模型,进而解决问题,直接为社会创造价值。相比之下,新课标的描述更为通俗、简明。
2.课程基本理念:新课标将实验稿的“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改为“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笔耕论文,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并分别从数学课程、课程内容、教学活动、学习评价与信息技术等五个方面进行陈述。其中,“课程内容”是新增的,“教学活动”由实验稿的“数学学习”与“数学教学活动”整合而成,实验稿中关于数学学科性质的陈述被移至前言开篇位置。
3.课程设计思路:包含“学段划分”、“课程目标”与“课程内容”等三个部分内容,其中,“课程内容”分别对“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等部分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接着又对“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模型思想”、“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等关键词给出具体的描述。在实验稿里,“图形与几何”原称“空间与图形”,“综合与实践”原称“实践与综合应用”。
4.课程目标:新课标将实验稿的“双基”发展为“四基”,将“双能”发展为“四能”。新课标认为,数学教学要在学生掌握“基础知识”、训练“基本技能”的过程中引导学生领悟数学“基本思想”、积累数学“基本活动经验”,在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课程的另一个目标是:数学教学要帮助学生养成“认真勤奋、独立思考、合作交流、反思质疑”的学习习惯。
5.课程内容:新课标统一使用了规定的课程目标术语进行规范的表述,对四个模块的教学要求进行了较多改写,增补或删减了许多内容,从总体上看,各模块的知识内容都有所减少,教学的要求也有所降低。比如,“图形与几何”第三学段内容在结构上发生较大变化:实验稿是从“图形的认识”、“图形与变换”、“图形与坐标”、“图形与证明”等四个方面展开的,而新课标则是从“图形的性质”、“图形的变化”、“图形与坐标”这三个方面展开,其中“图形的性质”是原来的“图形的认识”与“图形与证明”两部分的整合,内容减少了,也相对变容易了。
6.实施建议:与实验稿相比,新课标不再分学段,而是按教学建议、评价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利用和开发建议等几项内容进行阐述。“实施建议”在强调重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的同时,更明确地指出,数学教师在课堂要发挥主导作用,应成为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并分别给出能体现教师的“组织”、“引导”和“合作”作用的各个方面,认为“好的教学活动,应是学生主体地位和教师主导作用的和谐统一”。
7.附录:新课标增添了多个可以帮助教师理解课程标准的实例,并给出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过程建议。
从课程标准内容的整体变化情况看,为了让学生的数学文化素质能更好地适应新世纪社会发展,课标在修订中进一步认清了国际数学基础教育发展的主流形势,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当前数学基础教育存在的主要缺陷与不足,立足于调整培养目标的主旨,调整课程内容,力争使数学的教育教学能更加关注学生活动经验,更加重视数学基本思想的概括与感悟过程,以更好地反映数学学习的本质特征;改变培养模式,力争使数学的教育教学能重视培养发现问题与提出问题的能力,突出数学“问题解决”的内在涵义,削减常规、机械的重复训练,以实现数学教学方式的根本变革;改进实施建议,力争使数学的教育教学能更加重视学生兴趣爱好的培养与智慧潜能的发掘,更着重于创新探索与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以增强学生持续发展的动力和终生学习的愿望。
本文编号: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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