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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十年课改的回应

发布时间:2014-07-07 17:16

 教育部组织课程专家对实施十年之久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进行了修订,颁布了《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新课标颁布以后,全国的化学教育工作者掀起了学习和研究新课标的热潮。作为普通的化学教育工作者和教学研究者,我们也对新课标进行了学习和研究,发现新课程标准的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认真严肃地回应了十年课改过程中初三化学课程实施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紧扣化学科学和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在此,我们将学习和研究新课标的一些认识与体会和同行作分享。
  一、重新认识化学是什么
  《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前言对化学的定义:“化学是自然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侧重于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和性能的关系,以及物质转化的规律和调控手段。”而新课标前言中对化学的定义如下:“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的一门基础自然科学,其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事实上,新课标采用的是《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对化学的定义。我们认为,新课标对化学的定义的修订有助于保持初高中化学课程设置的一致性,也有助于教师更好地理解化学究竟是什么,让教师认识到化学与其他学科的一个很大不同是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来研究物质的,化学的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它的特征决定了化学对于人类社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对化学的定义关注的是化学科学的研究内容,对于很多教师来讲,该定义过于抽象,定义中也没有很好地体现出化学科学的价值。
  二、规定了8个必做学生实验
  回顾过去十年的初三化学课程改革,课程专家们注意到了实验教学在全国各地的学校教学中都有弱化的倾向。在过去十年中,有很多的化学教育工作者都对这种倾向进行了批评。化学作为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离开了实验我们拿什么让学生对化学学科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在很多学生的眼中,化学是一门“外语”,是靠记靠背的学科。可以说,由于各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了实验教学的缺失,学生基本的实验技能没有得到训练,学生科学探究能力的培养没有得到落实,学生对化学学科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课程专家在修订课程标准的时候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给予了及时的回应。新课标兼顾到了初三化学的启蒙性和阶段性特点以及一些条件比较不足的学校的实际情况,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根据实际需要,努力通过多种途径至少让学生完成8个最为基本的实验。
  三、关注三维目标的有机融合
  三维目标是课程改革以后提出来替代“双基”的一个名词。由于受传统教学的影响,不管是年轻教师还是有一定教龄的教师,在设计三维目标的时候,都会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设计不得要领,很多教师要么将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与知识与技能目标混在一起,要么就是设计的目标空洞无物,没有将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与知识与技能相融合。比如,有教师在设计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时候,喜欢设计“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培养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等目标,而没有写明通过什么途径来培养。事实上,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都应该是基于知识与技能目标来完成和落实的。因此,新课标在教学建议中特别强调了三个维度目标之间应该有机结合,笔耕文化传播,融为一体,并举了样例供教师参考。
  四、聚焦学习情景的真实性和有意义
  《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在教学建议中提出应该“努力创设生动活泼的学习情景”,新课标在教学建议中提出“努力创设真实而有意义的学习情景”。这是对过去十年课程改革过程中情景创设中存在的问题的纠正。2001年新课程改革以后,教师的课堂教学特别是公共课总是离不开情景的

本文编号: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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