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治理价值先导的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完善——基于“双一流”建设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文本的分析
发布时间:2021-10-15 19:44
学术委员会是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在大学治理实践中不少大学的学术委员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比较普遍,缺乏完善的学术委员会章程是其重要原因。通过对22所"双一流"建设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文本分析,本研究发现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普遍存在学术委员会的定性模糊且职权界定不明确、学术委员会成员遴选条件不甚合理、学术委员会组织架构设计不完善等问题。对此,应以学术委员会的治理价值为基本遵循,通过有效的政策引导与激发大学治理内生动力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术委员会章程做进一步完善。
【文章来源】:教育发展研究. 2020,40(19)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部分图文】:
样本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组织内外部关系的规定
其四,大学学术委员会应致力于推动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治理制度体系以体现法治原则。学术委员会章程是规范、保障大学学术委员会践行教授治学理念、推动大学科学民主决策和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的合法性依据,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制定过程就是学术委员会通过法治手段促成治理价值由理念形态向实践形态转化的过程。综合上述分析,大学学术委员会的治理价值框架可表示为图1。三、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治理价值的体现
如图2所示,关于学术委员会成员构成的基本要求:首先,在对成员职称要求上,多达95%的样本大学规定学术委员会成员须为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仅南京大学规定学术委员会成员“由两院院士代表、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代表、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科带头人代表及青年教师代表组成”,而不是笼统地将“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作为唯一准入标准;其次,在学科配比方面,同样多达95%的样本大学规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须考虑学科结构平衡,仅厦门大学强调“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来自各主要学科”;第三,关于年龄结构,对学术委员会委员年龄上限作出规定的样本大学占比较小,仅占32%,其余约68%的样本大学未对委员年龄上限作出规定。要求学术委员会中须有一定比例青年教师的样本大学占64%,其余约36%的样本大学未规定学术委员会中青年学者的参与比例。最后,值得注意的是,22所样本大学均未对在职年限这一要素作出相关要求与规定。由此可见,在职年限在我国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遴选中并未被视为一个基本条件。如图3所示,关于学术委员会成员构成的特殊规定,约82%的样本大学对担任/不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比例作了相关规定,在其余约18%的样本大学中,上海交通大学仅对不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比例作出规定,厦门大学、外交学院和石河子大学等3所样本大学未作相关规定。约36%的样本大学规定校长参与学术委员会,其中,石河子大学和外交学院两所高校明确规定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校长/院长兼任或担任,北京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西南大学以及上海交通大学规定校长仅作为职务委员/当然委员参与学术委员会。约9%的样本大学明确规定校长不参与学术委员会;约55%的样本大学未对校长是否参与学术委员会进行明确规定。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大学内部治理能力提升:理念共识、实践路径、问题与挑战——基于对大学领导者的访谈[J]. 李芳莹,眭依凡.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2)
[2]创新能力建设:大学治理的新挑战[J]. 王建华,黄文武.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3)
[3]我国高校学术委员会运行的有效性研究[J]. 魏小琳. 教育发展研究. 2016(19)
[4]高校章程中学术机构及其运行模式——基于教育部核准的18所大学章程的文本分析[J]. 洪煜,钟秉林,赵应生,林光彬. 中国高教研究. 2015(09)
[5]论大学的善治[J]. 眭依凡. 江苏高教. 2014(06)
[6]大学学术委员会的性质及其运行要求[J]. 别敦荣. 中国高等教育. 2014(08)
[7]论共同治理——加州大学(伯克利)创建一流大学之路[J]. 王英杰. 比较教育研究. 2011(01)
[8]大学治理结构:建立大学变化中的力量平衡——从理论思考到政策行动[J]. 龚怡祖. 高等教育研究. 2010(12)
[9]教授“治校”:大学校长民主管理学校的理念与意义[J]. 眭依凡. 比较教育研究. 2002(02)
本文编号:3438523
【文章来源】:教育发展研究. 2020,40(19)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部分图文】:
样本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组织内外部关系的规定
其四,大学学术委员会应致力于推动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治理制度体系以体现法治原则。学术委员会章程是规范、保障大学学术委员会践行教授治学理念、推动大学科学民主决策和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的合法性依据,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制定过程就是学术委员会通过法治手段促成治理价值由理念形态向实践形态转化的过程。综合上述分析,大学学术委员会的治理价值框架可表示为图1。三、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治理价值的体现
如图2所示,关于学术委员会成员构成的基本要求:首先,在对成员职称要求上,多达95%的样本大学规定学术委员会成员须为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仅南京大学规定学术委员会成员“由两院院士代表、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代表、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科带头人代表及青年教师代表组成”,而不是笼统地将“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作为唯一准入标准;其次,在学科配比方面,同样多达95%的样本大学规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须考虑学科结构平衡,仅厦门大学强调“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来自各主要学科”;第三,关于年龄结构,对学术委员会委员年龄上限作出规定的样本大学占比较小,仅占32%,其余约68%的样本大学未对委员年龄上限作出规定。要求学术委员会中须有一定比例青年教师的样本大学占64%,其余约36%的样本大学未规定学术委员会中青年学者的参与比例。最后,值得注意的是,22所样本大学均未对在职年限这一要素作出相关要求与规定。由此可见,在职年限在我国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遴选中并未被视为一个基本条件。如图3所示,关于学术委员会成员构成的特殊规定,约82%的样本大学对担任/不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比例作了相关规定,在其余约18%的样本大学中,上海交通大学仅对不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比例作出规定,厦门大学、外交学院和石河子大学等3所样本大学未作相关规定。约36%的样本大学规定校长参与学术委员会,其中,石河子大学和外交学院两所高校明确规定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校长/院长兼任或担任,北京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西南大学以及上海交通大学规定校长仅作为职务委员/当然委员参与学术委员会。约9%的样本大学明确规定校长不参与学术委员会;约55%的样本大学未对校长是否参与学术委员会进行明确规定。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大学内部治理能力提升:理念共识、实践路径、问题与挑战——基于对大学领导者的访谈[J]. 李芳莹,眭依凡.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2)
[2]创新能力建设:大学治理的新挑战[J]. 王建华,黄文武.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3)
[3]我国高校学术委员会运行的有效性研究[J]. 魏小琳. 教育发展研究. 2016(19)
[4]高校章程中学术机构及其运行模式——基于教育部核准的18所大学章程的文本分析[J]. 洪煜,钟秉林,赵应生,林光彬. 中国高教研究. 2015(09)
[5]论大学的善治[J]. 眭依凡. 江苏高教. 2014(06)
[6]大学学术委员会的性质及其运行要求[J]. 别敦荣. 中国高等教育. 2014(08)
[7]论共同治理——加州大学(伯克利)创建一流大学之路[J]. 王英杰. 比较教育研究. 2011(01)
[8]大学治理结构:建立大学变化中的力量平衡——从理论思考到政策行动[J]. 龚怡祖. 高等教育研究. 2010(12)
[9]教授“治校”:大学校长民主管理学校的理念与意义[J]. 眭依凡. 比较教育研究. 2002(02)
本文编号:343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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