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理念与法学教育的协调发展
发布时间:2017-08-24 13:19
本文关键词:新发展理念与法学教育的协调发展
【摘要】: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法学教育的大国,但也存在着许多内部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和促进我国法学教育全面深入地发展,应尽快建立起有效的宏观协调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本着精准发力和加法减法一起做的原则做好全国法学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和东西对口支援工作;在构建法学学科专业国家标准时要综合考虑现有各种不均衡因素,并以适当方式予以体现,以实现法治工作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目标,促进法学教育的协调发展和均衡发展。
【作者单位】: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关键词】: 法学教育 发展理念 调整结构 协调发展
【基金】: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研究”(14AZD151)子课题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0-4;G642
【正文快照】: 一、法学学科专业规模与区域分布现状法学学科专业是凝聚各种教育资源进行人才培养、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重要载体或平台。从制度化机构设置规模上看,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法学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法学院校和法学学科专业设置的数量,都已超过了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但与此同,
本文编号:73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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