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05 02:51
【摘要】:农村义务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发展中大国,兴办着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中小学在校生多达1.6亿。办好农村义务教育,对于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为国民经济增长积累后劲,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要使农村适龄儿童均能受到良好的义务教育,必须要有合适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作为支撑。 义务教育作为一种公共服务,是一种政府行为,义务教育投入应由各级政府提供。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经济与教育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贫困地区县、乡两级政府财力十分有限,财力集中和相对丰裕的中央和省级政府,有义务通过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促进政府向居民提供相对均衡的义务教育服务。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财政体制改革的发展,财政收入水平和中央政府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和转移支付力度不仅可能,而且十分必要。 随着我国“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完善和实行,特别是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进行,建立和规范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政府财政预算,加大教育投入,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是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 本文试图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经验,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和绩效预算的原理,探讨建立规范、公平、有效的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可行性和制度框架。论文首先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严重短缺和发展不平衡的实际以及义务教育的经济学特征这一理论角度探讨了建立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必要性。其次从各级政府责任确定和办学体制改革角度分析了建立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础和条件。最后,提出了建立合理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G526.7
本文编号:2697393
【学位授予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G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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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9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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