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心理需求及其教育改造新举措(2)
首先,提供心理矫护,促进未成年犯心理与人格健康发展。未成年犯产生违法行为,大多与其人格、情绪控制、适应能力等问题相关。如前文所述,未成年犯普遍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是犯罪的重要诱因。而未成年犯在人狱后,面对一系列的负性生活事件,在应对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势必会引发内容更多、强度更大的心理问题,如入狱初期的适应困难,出狱前期的焦虑,以及家庭变故、同伴关系不良等,这些都是侵蚀未成年犯心理和人格健康的因素。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团体辅导等心理援助的提供,能在相当程度上帮助未成年犯有效应对,从而度过心理困难时期。简要而言,心理矫护在内容上应涉及未成年犯心理问题的各个方面,从人格、思维,到情绪情感等;而从形式上而言,针对个体和群体的心理矫护都是可选的;在组织人员方面,可以是监狱民警,也可以是引进的心理学专家,同时也可以是未成年犯自身即朋辈咨询。总之,心理矫护是在专业力量的指导与参与的情况下,全方位、多层次地为未成年犯心理与人格健康发展提供服务的基本办法。
其次,开展有针对性的生活技能训练,提高未成年犯的社会再适应能力。生活技能的缺乏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也是未成年犯顺利完成再社会化进程的主要障碍之一。卢莉使用艾克森人格问卷(EPQ)对少年犯研究证实,未成年犯与成年犯比,更多地表现为对是非判断能力差、情绪波动大、自制力低下等 J。陈健梅使用16PF对未成年犯的人格进行分析发现,未成年犯幻想性高,独立性、自律性低,常表现为骄傲或阴郁,常附和别人,充满矛盾 J。Zuckeman发现未成年犯更多的渴望兴奋与刺激。Warner同样发现未成年犯极易产生心理失衡和社会适应问题 。未成年犯由于缺乏必要的生活技能,加之入狱的重大挫折,容易产生自卑情绪和退缩行为,对前景产生不良预期,极不利于教育改造和社会再适应。而生活技能知识的掌握,可以改变观念、提升品质,提高其应对生活事件的能力与信心,进而促进未成年犯的心理与人格的健康发展。
监狱应注重未成年犯的生活技能培养,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生活技能训练,及时提供与社会需求接轨的职业技能培训。这也是提升未成年犯的今后回归社会后的谋生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以及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的重要目标。
三、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心理援助的保障措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心理援助措施的最终实现,有赖于完善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各部门、机构、群体的功能与效用的发挥。
完善和实施未成年人法律法规。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体制还不完善,涉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心理援助的法律法规,仅有《法律援助条例》、《刑事诉讼法》等,规定了国家对涉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可提供的法律援助。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建设是实现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心理援助的制度保障。相关部门应充分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涉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做出操作性的规定。同时,应努力营造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寓教于案、寓教于审,教育、感化、挽救”的环境氛围,从而为实现违法犯罪未成年的人心理援助奠定基础。
加强监管机构心理援助工作制度建设。以未管所、监狱等为主体的监管机构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接受刑罚和教育改造的场所,监管机构提供的心理援助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获取心理能量的重要来源。而目前大多数监管机构相关制度尚不完善,甚至是空白,造成心理援助工作系统性、专业性、持久性不够。监管机构心理援助制度方面的建设是针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心理援助操作执行与具体落实的重要条件。监管机构需加强监管机构中心理干预专家及心理援助队伍建设,明确心理援助的服务范围和根本目标,建立相应心理援助工作制度和社会支持系统。增强家庭资源植入和情感抚慰。在实现违江犯罪未成年人心理援助的途径中,家庭是关键因素之一。家庭支持功能能否实现,事关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矫正及回归。然而,笔耕论文新浪博客,在家庭子女违法犯罪后,家庭的反应并不总是能吸取教训,有效采取措施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提供最强的亲情关怀。研究表明,未成年犯多数生活在不良的家庭教养环境中,其违法犯罪心理的生成原因包括因家庭关系不佳导致家庭温暖缺失,青少年爱与归属的需要得不到满足 J。无独有偶,笔者所做此次调查涉及未成年犯“犯罪原因自我分析”问题的回答中,归因于家庭教养方式失当的占17.4% ,排名居所有原因第二位。因此,通过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家庭其他成员的教育,增强其家庭其他成员提供心理援助的意识与能力,这是加强家庭温暖介入、促使未成年犯正确认知与亲社会行为回归的重要条件。
构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帮教体系。社会帮教体系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重要的保护性应对资源,可以使未成人感受到来自他人的关心和支持,包括来自家人、朋友、师长、社区和重要他人提供的各种帮助和支持,从而使其认知、情绪、精神和行为上得到及时有效的调节和整合,促进其自身转化和回归。社会帮教体系主要包括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帮教体系、服刑期间的帮教体系和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的帮教体系,这三种帮教体系是前后相互衔接的有机整体和系统工程,贯穿于未成年人从涉嫌犯罪到重新回到社会后整个历程中,这是有效的心理援助体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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