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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杂志》省级科技期刊论文投稿

发布时间:2016-10-05 19:14

  本文关键词:我国图情档教育中学科整合现状的调查与分析,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图书馆杂志》省级科技期刊论文投稿

【杂志简介】 《图书馆杂志》(月刊)由上海市图书馆学会,上海图书馆编辑出版。1982年创刊,以理论探索与实践并重著称,尤其关注当代图书馆活动的总结与交流,,受到读者欢迎。创刊3年邮发量即攀升至全国同类刊物之最,20年来始终保持领先地位。 理论探索、工作

《图书馆杂志》省级科技期刊论文投稿

《图书馆杂志》关注() 期刊周期:月刊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国内统一刊号:CN:31-1108/G2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0-4254 主办单位:上海市图书馆学会;上海图书馆主管单位:上海图书馆 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上一篇:《情报杂志》社科类期刊论文发表 下一篇:《情报资料工作》图书管理类期刊投稿 投稿信箱:yueqikan@163.com

  【杂志简介】

  《图书馆杂志》(月刊)由上海市图书馆学会,上海图书馆编辑出版。1982年创刊,以理论探索与实践并重著称,尤其关注当代图书馆活动的总结与交流,受到读者欢迎。创刊3年邮发量即攀升至全国同类刊物之最,20年来始终保持领先地位。 理论探索、工作研究(辖公共、学校、科研图书馆分栏)、新技术应用、海外眺望、专业教育、新书推荐和文史天地等8个内容版块,全面传递专业活动与研究的最新信息。刊中刊2种:“讲座经典”刊出上海图书馆讲座每月最佳报告文本;“悦读时空”为名家读书、评书的动态报道。 在历年来各种核心、优秀期刊评比中,得到专业内外、专家同行一致肯定,全部上榜。

  【收录情况】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CSSCI来源期刊

  中国优秀图书馆学刊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栏目设置】

  主要栏目:理论探索、工作研究、新技术应用、各类型图书馆、海外眺望、文史天地等。

  2014年03期目录参考:

  2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与国际著作权立法进展评析 肖燕; 4-10+17

  3 探析传记资源的知识组织方法 李芳;彭佳; 11-17

  4 我国图情档教育中学科整合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唐义; 18-23+51

  5 基于主题词表的OPAC检索提示 黎邦群; 24-30

  6 数字图书馆个性化学术信息服务产品评析与展望 包冬梅; 31-36

  7 InCites和Spotlight在学科服务中的作用比较研究 付佳佳;潘卫; 37-42

  8 高校特定学科嵌入式馆员的实践探索——以上海师范大学广告专业嵌入式馆员为例 贾宁; 43-48+73

  9 刍议网络文学进入图书馆的价值与适度原则 贺月华; 49-51

  10 近代文献缩微胶卷的数字化转换实践——以上海图书馆“缩微胶卷数字化”项目为例 王玲丽; 52-55

  11 古籍线装书书眼最优定位法——一种文献修复技术微创新 廖爱姣;汪文勇; 56-58

  12 古籍修复人才培养刍议 顾雅芳; 59-63

  13 微信在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应用实践——以浙江省高校图书馆为例 张真;丁国峰; 64-66

  14 国内图书馆移动服务创新模式与提升策略研究 施国洪;夏前龙; 67-73

  15 基于CRM-BSC的图书馆网站评价及实证研究 尹怀琼;董风华;张畅;杜方冬; 74-81

  16 利用Web桌面导航提高电子资源的利用率——以闵行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为例 江玉霞; 82-83

  17 英国数据监护研究成果及其在高校图书馆的应用——DCC建设回顾 杨鹤林; 84-90

  18 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网络信息资源采集保存项目介绍研究 陈瑜; 91-94

  19 原本《玉篇》引《诗》考论 陈锦春;盖翠杰; 95-99

  20 张尔岐《书经直解》辨伪 江曦; 100-103

  21 稀见善本《资治通鉴大全》考辨 朱凡; 104-108

  22 《四库全书》残本《庐山记》的文献价值 李勤合;滑红彬; 109-112

  《图书馆杂志》期刊编辑部投稿须知:

  1、文稿要求:内容新颖、论点明确、力求文字精炼、准确、通顺,文题简明扼要,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书写规范,文责自负。

  2、文章结构:题目、作者、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文章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作者详细通讯地址、电话、邮箱。

  3、论文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专项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注于文章正文下方。

  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所有权保留合同中天然孳息的归属

  摘要:天然孳息的归属与原物所有权密不可分,《合同法》第163条规定的买卖合同孳息归属的“交付主义”规则以“所有权已经转移或者最终能转移至买受人”为适用前提,具有合理性。《物权法》第116条与《合同法》第163条并不冲突,所有权保留合同中天然孳息归属适用《合同法》第163条的结论符合民法精神,亦即“动产所有权保留,天然孳息所有权移转”,且当事人约定优先。

  关键词: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所有权保留合同,天然孳息,归属,《合同法》第163条

  天然孳息的归属问题,在学界一直存有争议,在《物权法》颁布之前,我国仅《合同法》第163条对买卖合同的孳息归属问题做了规定。《物权法》第116条第1款对天然孳息的归属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对于《合同法》第163条与《物权法》第116条的关系,学界见解颇具分歧,观点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合同法》第163条的合理性存在不同见解。本文将在探讨《合同法》第163条是否合理的基础上,分析《合同法》第163条与《物权法》第116条是否存在冲突、应当如何衔接,最终在所有权保留合同中的天然孳息归属问题上得出符合民法基础理论和社会一般正义观念的法律适用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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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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