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域下道德榜样教育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02 12:54
【摘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现实背景下,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有利于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风尚,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思想道德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品格高尚、魅力突出、具有强大感染力和引领力的道德榜样,对社会各行各业的人们起到示范作用,为道德建设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典型示范作为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法,充分运用到思想道德教育中,通过道德榜样教育的形式,对受教育者进行生动形象的引导,具有很强的感召力和说服力。但不能忽略的是道德榜样教育自身存在的局限性和不良的外在环境对道德榜样教育的制约,使道德榜样教育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之上,通过制约权力和保障合法权利,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然而,人们常常忽略法治对于道德榜样教育的重要作用,认为法治的强制性与道德榜样的教化作用相悖,违背了道德榜样教育的潜移默化的特点。但从现实意义上看,道德领域的问题需要法治思维和手段的介入。因此,法治视域下道德榜样教育从法治视角对道德榜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有利于塑造和谐的道德榜样教育环境、提升道德榜样教育的实效性,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该研究从法治、道德榜样和道德榜样教育内涵以及相互关系入手,通过分析当前道德榜样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运用文献研究和分析归纳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探究法治视域下道德榜样教育的可行性,并据此得出法治视域下道德榜样教育的方略,使道德榜样教育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达到维护社会和谐有序的目的。通过对文献和最新时政材料的整理与归纳,找出法治与道德榜样教育的契合点,实现了内容上的创新。研究不再仅限于道德榜样教育本身,而是将视角放在整个道德榜样教育的大环境中,创新了研究的角度。另外,在进行研究时也不仅限于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研究,而是采用伦理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交叉的方法,在研究方法上进行了创新。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G41
本文编号:2693188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G4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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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余琦;新时期道德榜样教育研究[D];东北石油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69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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