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刍议
发布时间:2019-10-18 17:39
【摘要】:我国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目前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如生师比严重失衡,培养质量下滑,实践教学不受重视,就业和司法考试冲击正常教学,没有正常的淘汰机制等。因此改革是必要的。改革应当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以职业教育为本、质量第一等原则,应当科学制定培养方案,强化创新能力,重视法律实务能力,改进学位论文制度,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作者单位】: 海南大学法学院;
【基金】: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Hj2009-76)
【分类号】:G643
【作者单位】: 海南大学法学院;
【基金】: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Hj2009-76)
【分类号】:G64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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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谢e,
本文编号:25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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