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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处理制度研究 ——从权利保护与限制的视角

发布时间:2020-12-15 01:21
  文章认为,我国应将“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统称为“违法建筑”,具有必要性,符合客观事实。对违法建筑概念进行类型化分析,关涉违法建筑之处理,具有重大意义。违法建筑是建造行为违反公法之物,亦属民法上之物,是不动产,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价值性。在违法建筑处理制度构建时,不能为了遏制违法建筑而否认其作为不动产所有权客体的法律地位。否则,对物权法中所有权得丧变更规则及添附规则是一种伤害,势必损及民法之形式理性,危及合法建筑之保护。具体而言,由于某一幢建筑是合法建筑还是违法建筑,只有由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认定方能知晓。因此,应当肯认一体赋予建造行为能够原始取得所有权的规则,而不去追问是合法建筑还是违法建筑,否则会伤及对合法建筑之保护。国家在遏制违法建筑时,不能为了遏制而遏制,而应在尊重既有违法建筑资源价值的前提下作甄别处理。在违法建筑认定及处理中,要注重对公权进行限制,尊重违法建筑不动产所有权之客体地位,对私权给予应有保护。应加强建筑管制及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对新建违法建筑从严治理,利用征税的方法对违法建筑进行遏制,引入刑罚对违法建筑行为进行打击,对违法建筑应进行登记并允许移转。第一章,对违法建...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509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违法建筑与违章建筑语源考察及辨析
    第一节 建筑的定义
    第二节 对历史上建设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的简要回顾
    第三节 违章建筑语源探析
    第四节 违法建筑语源探析
    第五节 “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应统称为“违法建筑”
        一、 关于我国解放后涉及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的相关文件的梳理
        二、 应将“违法建筑”、“违章建筑”统称为“违法建筑”的理由
第二章 违法建筑定义问题研究
    第一节 学界对违法建筑的定义
    第二节 笔者对违法建筑的定义
    第三节 违法建筑类型化分析
        一、 违法建筑类型化的必要性
        二、 违法建筑的类型化
        三、 违法建筑类型化对违法建筑处理的启示
第三章 违法建筑之公私法定位分析及公私权互动关系对违法建筑处理制度构建的启示
    第一节 国家实行建筑管制的必要性分析
        一、 用地审批及许可的必要性分析
        二、 规划许可的必要性分析
        三、 建筑许可的必要性分析
    第二节 一些国家或地区关于建筑管制及违法建筑处理的有关规定
        一、 新加坡
        二、 德国
        三、 法国
        四、 澳门
        五、 香港
        六、 台湾
        七、 本节小结
    第三节 违法建筑的法律属性分析
        一、 违法建筑是建造行为违反公法之物
        二、 违法建筑是民法上之物
        三、 违法建筑是民法上之不动产
        四、 违法建筑有价值是社会财富
        五、 违法建筑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个人有益性
    第四节 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对违法建筑预防与处理制度构建之启示
        一、 要加强对违法建筑的公私法联合规制
        二、 要对进行违法建筑的阶层进行利益分析及原因分析
        三、 要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
    第五节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及其对违法建筑预防与处理制度构建的启示
        一、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二、 公私法之互动及其对违法建筑预防与处理制度构建的启示
    第六节 公权与私权的划分及其对违法建筑预防与处理制度构建的启示
        一、 公权与私权的相关理论
        二、 公权与私权的划分
        三、 公权与私权关系理论对违法建筑预防与处理制度构建的启示
    第七节 诺齐克最小国家理论对违法建筑预防和处理的启示
        一、 应明确国家机关在违法建筑处理中的基本职责
        二、 应按“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式来处理违法建筑
        三、 应根据持有正义的理论对违法建筑处理方式进行优化
第四章 违法建筑能否成为不动产所有权客体问题研究
    第一节 建筑物财产权的重要意义
    第二节 土地的属性分析以及土地与建筑物的权属关系
        一、 土地的属性分析
        二、 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之相关问题
        三、 土地与建筑物的权属关系
    第三节 所有权的基本理论及建筑物所有权受到的限制
        一、 所有权的基本理论
        二、 建筑物所有权受到的限制
    第四节 违法建筑能否成为权利客体与违法建筑处理制度构建的关系
    第五节 违法建筑能否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比较法分析
        一、 一些国家及地区对违法建筑能否成为所有权客体的规定
        二、 我国现行法律对违法建筑能否成为所有权客体的规定及态度
    第六节 违法建筑能否成为所有权客体的几种理论观点及其评析
        一、 无所有权说
        二、 占有说
        三、 动产所有权说
        四、 不完全所有权说
        五、 不动产所有权说
    第七节 应当肯认违法建筑不动产所有权客体地位的几种理论及理由
        一、 应当赋予违法建筑不动产所有权客体地位的几种理论
        二、 肯认违法建筑作为不动产所有权客体的诸多理由
    第八节 对几种观点的澄清
        一、 权利取得规则与权利限制规则之间的关系
        二、 违法建筑的认定和一体赋予建筑物所有权之间的关系
        三、 赋予违建人对违法建筑享有所有权不等于鼓励违法建筑
        四、 赋予违建人对违法建筑享有所有权与民法之让与所有权应予补偿的原则不违背
第五章 对构建违法建筑处理制度的五点建议
    第一节 应准许违法建筑移转
        一、 允许违法建筑移转对城市建设及城市更新有利
        二、 允许违法建筑移转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
        三、 在健全相关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允许移转不会助长违法建筑的产生
        四、 允许违法建筑移转利于征税从而对违法建筑形成遏制
    第二节 应构建违法建筑登记制度
        一、 对违法建筑登记利于维护财产秩序及交易安全
        二、 允许登记是违法建筑类型化及违法建筑处理方式的配套措施
        三、 允许登记是对违法建筑实施行政管理和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需要
        四、 不允许违法建筑登记将对违法建筑的产生构成激励
    第三节 应当对违法建筑征收相关税费
        一、 征税对违法建筑的建设及持有能形成扼制
        二、 对违法建筑征税利于合法建筑税赋公平及市场正常秩序的建立
    第四节 应当引入刑罚治理违法建筑行为
    第五节 应加强建筑管制及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
参考文献
后记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违法建筑类型化研究[J]. 蒋拯.  社科纵横. 2012(03)
[2]我国法律行为制度的价值与建议[J]. 蒋拯.  贵州社会科学. 2012(01)
[3]民法是私法吗?[J]. 徐国栋.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2009(03)
[4]论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以一元推定主义为中心的理论探索[J]. 曾大鹏.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08(Z1)
[5]物的概念和占有的概念[J]. 李锡鹤.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08(04)
[6]论违章建筑[J]. 韩苏冬.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04)
[7]新加坡管控违法建筑的七大举措[J]. 陈春英.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02)
[8]出租违法建筑的房屋出租人是否有权获得租金[J]. 林清城.  楼市. 2007(23)
[9]物权法不应被笼统地视为私法[J]. 杨解君.  法学. 2007(07)
[10]“最牛钉子户”事件引发的法学及媒体责任思考(上)[J]. 谭启平.  中国公证. 2007(06)

硕士论文
[1]论违法建筑的权利归属与利用问题[D]. 裴元吉.延边大学 2009
[2]论违法建筑[D]. 张立丹.厦门大学 2009
[3]违法建筑上的民事权利分析[D]. 陈敬涛.重庆大学 2009
[4]违法搭建的治理:政策与法律空间的有限性[D]. 刘勤.复旦大学 2008
[5]中国处理违章建筑的法律制度研究[D]. 苏国华.西南政法大学 2008
[6]违章建筑的否定与肯定[D]. 叶青.西南政法大学 2008
[7]上海市违法建筑整治策略研究[D]. 庄剑峰.华东师范大学 2007
[8]违法建筑处理制度的功能研究[D]. 杨晓洁.华东政法学院 2005
[9]违法建筑物之私法问题研究[D]. 杨延超.西南政法大学 2003



本文编号:291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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