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权利的民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4-03-31 22:15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日益明显。建筑物作为人们日常必需品中最重要的财产权之一,是不动产所有权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在现实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介于此,《物权法》第六章专章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但是由于理论准备的欠缺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立法规定有各种不完备之处在所难免。业主权力的复合性,即拥有的专有和共用部分在功能上的联系和实物上的齿合状态,更使得业主权利的行使愈加复杂。为此,本文以业主权利的民法保护为研究内容,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实践,对业主权利的行使方式和救济途径进行梳理,并提出建设性的可行意见,以期为完善我国物业管理相关立法贡献绵薄之力。 本文第一章为物业管理中业主的基本权利。首先对物业本身进行简要介绍,涉及了物业的概念、构成以及要素。接着将探讨物业管理的历史沿革和概念范围。继而,是业主权利的概述。在界定业主概念的基础上,将深入分析业主权利的构成:对住宅物业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权,对住宅物业的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因业主之间对建筑物的共同共有关系产生的成员权。 本文第二章是《物权法》对业主权利行使的影响及继续存在的问题。《物权法》的出台对业主权利...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物业管理中业主的基本权利
一、物业之概述
(一) 物业的概念
(二) 物业的构成要素
二、物业管理之概述
(一) 物业管理的历史沿革
(二) 物业管理的概念
(三)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
三、业主权利之概述
(一) 业主的概念
(二) 业主权利的构成
1、专有权
(1) 专有权的地位和概念
(2) 专有权范围的确定
2、共有权
(1) 共有权的概念及立法
(2) 共有权的内容
(3) 共有权的行使方式
3、成员权
(1) 成员权的地位和概念
(2) 成员权的性质
(3) 成员权的内容
第二章 《物权法》对业主权利行使的影响及继续存在的问题
一、《物权法》对业主权利的影响
(一) 《物权法》清晰界定国家公权与业主自治的关系
(二) 《物权法》确立了业主自治的基本框架
二、业主权利行使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业主权利受损的原因分析
一、立法缺失及行政机关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立法上的缺失
(二) 行政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意识有待提高
二、物业公司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 物业公司与社会有关方面的关系不顺,管理经费不落实
(二) 房地产开发留下的后遗症
(三) 物业管理不到位
(四) 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有待转变
三、业主委员会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 业主委员会的立法定位不明确
(二) 业主委员会运作程序不规范
(三) 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缺乏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四) 业主委员会制度本身存在缺陷
四、业主自治意识淡漠与信息障碍
第四章 完善业主权利保护的建设性意见
一、抓紧制定或者修改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一) 明确其法律性质和地位
(二) 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二、加大政府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协助
三、理顺业主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
(一) 规范业主委员会的产生
(二) 实行聘任制
(三) 确定适当的聘期
(四) 实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五) 建立委员解聘或罢免、辞职制度
(六) 建立工作报酬制度
四、完善公共维修基金制度
五、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的运行机制
(一) 建立物业管理市场供需双方双向选择机制
(二) 实行物业管理辖区统一制
(三) 建立物业管理早期介入制度
(四) 协调行政治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本文编号:3944568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物业管理中业主的基本权利
一、物业之概述
(一) 物业的概念
(二) 物业的构成要素
二、物业管理之概述
(一) 物业管理的历史沿革
(二) 物业管理的概念
(三)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
三、业主权利之概述
(一) 业主的概念
(二) 业主权利的构成
1、专有权
(1) 专有权的地位和概念
(2) 专有权范围的确定
2、共有权
(1) 共有权的概念及立法
(2) 共有权的内容
(3) 共有权的行使方式
3、成员权
(1) 成员权的地位和概念
(2) 成员权的性质
(3) 成员权的内容
第二章 《物权法》对业主权利行使的影响及继续存在的问题
一、《物权法》对业主权利的影响
(一) 《物权法》清晰界定国家公权与业主自治的关系
(二) 《物权法》确立了业主自治的基本框架
二、业主权利行使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业主权利受损的原因分析
一、立法缺失及行政机关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立法上的缺失
(二) 行政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意识有待提高
二、物业公司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 物业公司与社会有关方面的关系不顺,管理经费不落实
(二) 房地产开发留下的后遗症
(三) 物业管理不到位
(四) 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有待转变
三、业主委员会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 业主委员会的立法定位不明确
(二) 业主委员会运作程序不规范
(三) 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缺乏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四) 业主委员会制度本身存在缺陷
四、业主自治意识淡漠与信息障碍
第四章 完善业主权利保护的建设性意见
一、抓紧制定或者修改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一) 明确其法律性质和地位
(二) 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二、加大政府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协助
三、理顺业主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
(一) 规范业主委员会的产生
(二) 实行聘任制
(三) 确定适当的聘期
(四) 实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五) 建立委员解聘或罢免、辞职制度
(六) 建立工作报酬制度
四、完善公共维修基金制度
五、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的运行机制
(一) 建立物业管理市场供需双方双向选择机制
(二) 实行物业管理辖区统一制
(三) 建立物业管理早期介入制度
(四) 协调行政治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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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94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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