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经济论文 > 宏观经济论文 >

循环经济的探索与实践研究

发布时间:2015-03-07 15:24

许云程 李莉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摘要:循环经济是为解决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的紧张问题而产生的,在我国古代就已存在古典循环经济。而如何在高新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促进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亟需探索的问题。我国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吸收借鉴、经验总结,发展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本文通过国际间的对比,分析总结我国目前循环经济的模式的特点,并就下一步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循环经济,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

一、循环经济基础理论

(一)循环经济的本质和内涵

“循环式经济”最早就是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博尔丁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提出的,他形象的指出地球如同一艘宇宙飞船,里面的居民只能从飞船本身获得资源储备,并且将产生的残留物也处理在飞船里。循环经济根植于物质的平衡原理,即在经济系统中,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都是在进行一系列的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但是无论是什么变化,都要遵循质量守恒定律[1]。但是自工业革命开始,人们都是一味追求经济、技术水平的增长,相对忽视经济与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关系。传统经济是单纯依赖资源消耗的现行经济,资源用来生产产品后被视为完全的废物而废弃,不仅没有充分利用资源的各项功能,而且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因此,虽然实现了经济水平的大飞跃,但是环境也随着这个浪费的过程受到严重的污染。循环经济理论提出后多年未受到学者的重视,直到环境、资源问题到了不得不正视的时候,大家才重新将目光重新聚焦在“循环经济”上。人们逐渐认识到,自然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所起到的反作用,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善待自然。200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的召开,正式开启生态经济的模式、循环经济理论的研发之热。

学界对循环经济有多种定义,角度不一,有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技术范式以及经济形态等。具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循环经济认为,循环经济不仅涵盖经济领域,而且可以普适于社会、生态环境两个方面。资源的循环利用要实现在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方面的闭合循环利用。同时在科学技术、人以及自然资源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靠资源消耗增加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发展的经济。狭义的循环经济单指改变传统经济活动中得到产品后,直接将其他物质排放的做法,将其作为可再生资源实现重复利用[2]

(二)循环经济的原理

循环经济的哲学理念是马克思哲学原理的普遍联系观点,它倡导地球上各个生产、消费环节都是相互联系的,即使某一物质在消费环节已经实现物质利用最大化了,它也可能在其他环节,如生产环节实现他用。循环经济要求实现工业生产和自然环境的整体关联。

在生态学上,循环经济的原理有以下四个:

1、循环再生原理。该原理是循环经济最基本的原理,基础是在人类对地球进行开发之前,自然系统中个物质及其功能是相互对称的,在这个系统之内完全可以实现“生产—分解—再生产”的过程,无需外力即可进行一个完整的生产消费过程,并且对外部环境也没有产生其他的负担,生物圈处于一个良好的前行发展状态。但是自工业技术进行革新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已经超过资源再生的速度,并且生产、消费过程中产生大量“垃圾”,环境已经无法在自我调控功能下进行分解。这种结构和功能上的衰退,导致全球生态危机,并进一步威胁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的本质原理就是要恢复生态系统内各个环节、物质的自我调节功能。

2、共生共存、协调发展的原理。广义的循环经济要求实现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共生关系原理就是认为全球的物质、能量都是相互关联的,相互支持、相互联系,通过建立一个稳定的共生系统可以让系统之中的物质和能量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可以事先进行企业、行业规划,计划性地为前一个生产企业的废弃物找分解者,在不同企业、不同生产流程中实现资源共享。关键中的关键是资源和信息的共享,最大限度地打通物质和能量循环的路径。目前,,最主要的形式是工业园,但是应该还能发掘出更优越的共生体系,这也是今后研发的重点所在。

3、生态平衡与生态阈限的原理。这是循环经济必须遵循的规律之一,因为经济体系是生态系统的子系统,而且与生态系统共生、共荣,他们之间不是背道而驰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在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之间存在制约、转化、反馈的过程,存在能量循环与物质循环。因此,生态系统在遭到外来干扰(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系统带来的干扰)时,生态系统可以先行进行自我调整,但是调整的幅度有一定限制,这就是生态阈值。要使生态资源实现循环利用,无需完全依赖外力进行调控,完全可以在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机制内,因势利导进行人类的经济活动。例如,在古老的森林中,动物的数量和植物的数量会逐渐达到一个平衡,应用于人类的经济活动中就是,人们进行养殖畜牧的时候,可以减少人为的干预,保持动物植物的顶峰值。

4、复杂系统的整体性层级原理。循环经济看重组成系统的各个部分单个的作用,但也同样强调在发挥各自最大作用的同时服从整体,在复杂的系统里实现整体功能。统筹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构筑循环经济,当前的着力点有:引导全民改变消费取向、生活观念、生产观念,全民向着循环经济的方向转变;在生产环节采用先进的高新科技,实现清洁生产、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在同领域、同行业实现中型循环模式,建立工业生态网络,不仅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也能共同提高竞争力、利润的合理分配。

二、循环经济的实践研究

(一)循环经济的国际实践

美国是迄今为止在循环经济方面实践得最好的国家之一,他们提出“3R”的理念,即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其次,美国还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关——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和可持续发展总统委员会(PCSD),并且在可持续发展总统委员会下设了“生态工业园特别工作小组” [3]。在这两个机构的支持和监督下,建立了一批生态工业园。这些工业园具有共同的生产理念,但是又各具特色。如杜邦公司以尼龙线头回收为主,期望实现零排放;而钢铁公司以回收旧钢铁为主,回收的旧钢铁进行再次铸造,利用太阳能处理产生的废水;比邻而建的肥皂厂使用钢铁厂产生的废水,紧邻的另一家工厂又以肥皂厂的副产物作为生产原料。

日本制定的循环经济专门或者相关法规最为完善。上世纪九十年代,日本就开始修改废弃物管理法,出台《促进可循环资源利用法》。紧接着出台的《容器包装回收利用法》要求尽量减少产品的包装,并且及时回收包装物。《家电回收利用法》是针对废弃家电回收利用的专门法律,该法要求消费者、生产者、销售者都有权利将废弃家电进行回收利用,而家电生产企业是有义务将废弃家电回收,如不承担该义务将负有法律责任。之后几年,日本又相继出台了《促进建设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食品回收法》等六项有关回收利用的法案。总而言之,日本采取的是立法强制的方式实施循环经济,要求社会各界都进行循环经济、环保的生活消费方式。全民的参与使日本的循环经济在最近二十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循环经济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

德国的循环经济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该国也是采用立法规范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并且德国出台的废弃物管理法律法规还要早于日本(德国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  到目前为止,全德国大约有8000余部联邦和各州的环境法律和法规,还有欧盟的400多个法规在德国也具有法律效力,德国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4]。德国实施循环经济的特点有实行双元回收系统;进行垃圾分类以及建立抵押金制度。双元回收系统是对包装废弃物实施的专门回收系统;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包装材料都是特定化的,如果是绿色的标志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该费用用作包装物的回收和分类经费。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支付的费用也有一部分是用来回收利用的;抵押金制度有要求包装物回收率低于72%时必须缴付抵押金,妇科在购买用塑料瓶或者易拉罐包装的产品时都是需要支付相应的押金的,在退回空瓶时领回押金。 这些制度都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不仅提高了废弃物的回收率,而且在消费者中也树立起循环经济的理念。

(二)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研究

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处级阶段,经济的发展对于人们的诱惑还是比较大的,因此我国的循环经济模式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许多不同的地方。首先,我国是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采取综合型的措施来解决复杂型生态环境问题,而西方发达国家是先解决工业污染,再进一步解决部分生活型污染。其次,我国的改革重点是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逐步实现由“高污染、高消费”的传统经济模式向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而外国是重点解决消费领域的废弃物[5]

以蔗糖系统、制糖系统、酒精系统、造纸系统、热电联产系统、环境综合处理系统为框架, 各个系统之间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物质、能量都是循环使用,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工业系统,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环境污染最小化[6]。此外, 我国还在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等开展不同的生态工业园区试点。

三、加强循环经济的措施

首先,完善我国关于循环经济的立法建设。根据上文的分析,我国在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个是立法不完善,一个是着重于末端控制,不能根本性解决环境污染问题[7]。因此,今后加强立法的改革着力点可以在制定并完善支持循环经济的经济法律方面,使污染产生之初就能得到有效控制,甚至没有污染产生,发挥法律法规在污染预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借鉴美、日、德等国的经验,我们还需细分污染物、废弃物回收系统,建立家电器材、包装物、建筑材料等各类物品在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消费者共同但有区分的责任承担方式,生活垃圾的回收主要依赖政府实行垃圾回收机制,而生产者对生产垃圾的回收责无旁贷。这些义务需要在法律层面加以法定化,一旦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法律义务,将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同时,诉讼主体还需进一步讨论决定。因为这涉及到公益诉讼的问题,诉讼主体范围的宽广需要界定,过宽或者过窄都会带来问题——或者产生滥诉问题,或者产生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问题。在强制制裁保障循环经济实施的同时,可以对主动回收废物的企业、居民进行经济奖励,促进全民的积极参与。

其次,完善循环经济绿色技术的科学支撑体系。循环经济是一个完整、闭合的系统,在这个系统内,支持系统自我运行、自我调节的原动力就是科学技术。在未来的发展中,要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在环境工程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应用技术方面实现大飞跃,重点组织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以及产业链相互衔接等绿色技术的研发,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过程中对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损害程度,从根本上缓解资源、经济发展、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科学的研发是根本,技术的推广是关键。积极支持建立科学研发体系的同时,同样需要注重技术的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更新有关循环经济的信息,政府可以提供一个推广的平台,各研发主体、相关企业在这个平台上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实现技术的共享。笔者认为绿色技术不应存在专利的问题,因为这是涉及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不应为一己私利而搁置循环经济的进展。

再次,逐步建立和推行绿色GDP核算方法。传统GDP是指国内生产总之,即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来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它通常用作衡量某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状况,同时还可以反映一国的国力。但是传统GDP理论已经与可持续发展里面背道而驰,人们逐渐将目光转向绿色GDP。绿色GDP强调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增长不是唯一的衡量指标,同时还需结合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对资源形成的消耗。目前还不存在统一的、可行的绿色核算方法,因此设计者需要结合中国国情,并且考虑其现实可行性。细化下来,从企业到国家都应有一套自行其是但又相互联系的绿色核算制度,包括企业绿色会计制度、政府的绿色核算制度等。核算体系改革的革新是采用绿色无污染的生产理念,实现全面的循环经济改革成效。

    最后,发挥政府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引导、监督作用。循环经济应以市场机制为根本的基础上,发挥政策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我国在区域经济上存在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城乡之间、东西部地区之间,经济的发展水平差距逐渐扩大,这就加大了循环经济的实施难度。政府首先需要转变思路,大力扶持西部大开发、“三农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财政、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这些略显落后的地区经济实惠。在循环经济绿色技术推广的时候,应当注意到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巨大的发展潜力,政府应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后发优势,因势利导,在这些地区优先进行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动员经济开发企业去发展经济,鼓励科技研发人员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地貌特征优势进行研发。同时,政府还应起到监督的作用,因为当地政府能更有效地进行监督,对于发展良好的企业及时给予鼓励,提高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对于未能及时履行自身义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处罚。建议设立专门的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环境技术研发资金,在人力、物力方面有保障。

参考文献:

[1]范跃进.循环经济理论基础简论.山东理工大学学报.20052

[2]张凯.经济转型期循环经济的探索与实践.环境保护.20043

[3]李春梅.循环经济理论及对中国实践的几点思考.社科纵横.20055

[4]李慧明,刘芳.循环经济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城市经济.20054

[5]冷峰,杨俊龙.循环经济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思考.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20126

[6]李新英.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初探.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43

[7]张英.循环经济的理论内涵及实施策略.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51

引用:本文已由现代商业杂志出版,转载请注明来源.现代商业

现代商业: CN11-5392/F   QQ:136276459   投稿邮箱:xdsyzzs@126.com  (切勿一稿多投)



本文编号:1671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hongguanjingjilunwen/1671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fe9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