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成都房地产管理及其纠纷研究(1936-1949)
发布时间:2020-08-14 10:10
【摘要】:清末民初,随着东西方的交流日益密切,西方先进的政治经济体制逐渐传入,由此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的近代化的变革,改变了传统的政治经济格局。而中国城市的土地近代化管理,也很大程度上效仿西方,并在民国时期得到确立。1936年川政统一之后,成都的近代化进程加快,城市的土地管理亦发展迅速,土地组织管理逐步机构完善,同时开展了一系列的土地清理、户籍登记、新村建设等工作,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财政收入、人民安全财产的保护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也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随着近代城市化的发展,人民开始将房与地作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买卖,相关的房地产业亦逐渐诞生和发展。但由于土地管理体制未尽完善,使得政府在相关工作的开展中,遭遇到一定的阻力与困扰,致使纠纷冲突不断。民国时期政府对城市土地的管理模式与效果,发人深思,从中亦为当代土地管理带来较多经验与启示。本文通过考察民国时期成都市政府对房地产业管理,还原当时成都的房地产现状,并梳理出政府对房地产业的管理概况。从案例的分析入手,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解读政府的职能管理与纠纷冲突,探究民国时期政府对房地产业管理的优劣,并在此基础上汲取一些对当代有益的历史启示。本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前言:对论题进行详尽的阐释,界定房地产业、土地纠纷以及本论题所涉及的时空范围。介绍选题意义,并概括有关房地产业的研究现状。理清本文研究思路等。第一章:介绍成都的发展背景、城市空间地域扩展的状况及原因。第二章:梳理民国时期成都土地机构的设置及房地管理的法令法规。其中以川大迁校和打通火巷为具体事例,还原了当时政府对土地进行征用的过程。第三章:记述了民国时期成都民间房地产业的交易细则、基层管理机构及法令法规。第四章:列举多起房地产业纠纷的案例,分析成都市政府的土地管理的进步性与局限性。结语:论述民国时期成都市对房地产业的管理所带来的启示。
【学位授予单位】:四川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F299.29;K26
本文编号:2792892
【学位授予单位】:四川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F299.29;K2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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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杜泽江;;旧时成都的房地产“串串儿”[J];四川档案;2011年06期
本文编号:2792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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