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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与政府管制

发布时间:2021-06-09 08:17
  我国从2002年起进行了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允许私有资本进入该行业,推行公私合营模式,目前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仍存在公用行业区域发展程度不均衡、民间资本进入不充分、产品定价有待完善、产品或服务质量较差等市场失灵问题,所以就我国国情来看,公用行业不能完全实现市场化,需政府分别从普遍服务、投资、准入、价格、质量等方面来进行管制。市场化与政府管制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二者相互结合,才能使公用行业更好地发展。 

【文章来源】:商讯. 2020,(21)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当前市场化的成效
    (一)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总额不断增加
    (二)市政公用行业运营主体多元化
    (三)市政公用行业供给水平普遍增长
二、我国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供给区域不平衡
    (二)民间资本进入不充分
    (三)产品定价有待完善
    (四)产品和服务质量较低
三、我国公用行业市场化发展的管制对策
    (一)普遍服务
    (二)投资管制
    (三)准入管制
    (四)价格管制
    (五)质量管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河南省新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研究[J]. 孙志娟.  金融教育研究. 2016(03)
[2]公私合作模式(PPP)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及面临问题分析[J]. 赵阳.  时代金融. 2016(06)
[3]基于SWOT分析的城市餐厨垃圾回收处理特许经营研究[J]. 王银,梁勇,王秀娟.  环境科学与管理. 2015(12)



本文编号:322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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