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测度及其空间格局——以东北三省为例
发布时间:2023-10-16 20:41
从人口、土地、经济、社会、生态等视角构建东北三省新型城镇化的指标体系,测算东北三省及其34个地级城市的人口、土地、经济、社会、生态及综合城镇化发展水平,划分其协调发展阶段。辽宁省综合城镇化发展水平高于吉林省,黑龙江省较低,辽宁省经济城镇化发展潜力最大、吉林省土地城镇化发展超前、黑龙江省生态城镇化积极良好;东北三省西部城镇化发展水平高于东部,以哈、长、沈、大为核心的四大圈层城镇化高值区凸显,低值区分布在黑龙江东部煤电化基地;辽宁与吉林省城镇化整体处于轻度失调衰退,黑龙江处于中度失调衰退,沈阳、大连为初级协调,哈尔滨、长春为勉强协调,呈现以哈、长、沈、大四大核心高值区向低值区拓展的空间态势。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1 研究体系与方法手段
1.1 新型城镇化系统的构建
1.2 城镇化水平的测度
1.3 协调发展度的测算
2 东北三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分析
2.1 省域层面
2.2 城市层面
3 东北三省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度
4 结论
本文编号:385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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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体系与方法手段
1.1 新型城镇化系统的构建
1.2 城镇化水平的测度
1.3 协调发展度的测算
2 东北三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分析
2.1 省域层面
2.2 城市层面
3 东北三省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度
4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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