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主导的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模式案例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15 15:02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难度加大。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成已为房地产企业全新的融资方式。由于房地产企业存在大量应付账款,引入新型供应链融资可满足其应付账款兑付的需求,帮助房地产企业获得融资。万科是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龙头企业,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债务人的供应链融资资产证券产品,“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发行。本文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及意义,分析了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提出了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及方法。然后,对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概念、特征和理论基础进行介绍。采取案例分析、对比分析、文献研究的方法,以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研究对象,分别对项目背景、基本要素、交易主体、交易结构进行分析,并将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与金融街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比较,分析两者的不同。然后分析了项目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指出了项目的难点所在。最后,总结了房地产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并根据我国现有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提出启示与借鉴。
【文章来源】:南华大学湖南省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011年-2018年6月我国应收账款ABS发行情况
图 3.4 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 2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结构2 专项计划基础资产和信用增级及风险隔离情况分析于应收账款类资产证券化的投资分析,需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需要关资产的所涉及的业务实质,特别是要关注是否发生权利转移,权利转移后有追索权,这关系到应收账款等债权遭到违约时的求偿对象;其次注意应对应的债务人在行业、区域上的分散度;最后需要考察相关债权的回购方持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担保人的资信状况。1 基础资产概况于房地产产业链较为复杂,链条上形成的应收账款主要有两类,一是上游因提供货物或服务、承包工程等对供应链核心企业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是核心企业因其下游销售房产而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万科供应链金融保S 来中,基础资产均来自上游供应商的应收账款,而对于下游销售房产的尾
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金融街中心原物业抵押权人/金融街中心原经营性物业贷款人指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持有金融街中心抵押权利的金融机构一金融街置业股权质权人/金融机构二指持有金融街股权质押权利的金融机构二登记托管机构 中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师 戴德梁行房地产咨询(北京)有限公司3.4.3.3 金融街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交易结构分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供应链金融ABS解析[J]. 温胜辉. 债券. 2017(10)
[2]福建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模式分析[J]. 黄莉. 厦门理工学院学报. 2017(04)
[3]金融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结构探析——以摩山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J]. 支磊. 财会月刊. 2017(23)
[4]保理业务:破浪前行[J]. 韩捷晨,吴娜. 中国外汇. 2017(02)
[5]经济新常态下商业保理实施证券化融资[J]. 梁金祥,李宝德,梁正大. 金融经济. 2016(08)
[6]供应链金融背景下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研究[J]. 韩同坦. 时代金融. 2015(12)
[7]中小企业集群内商业保理融资模式探讨[J]. 陈晓红. 财会月刊. 2014(08)
[8]供应链环境下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创新模式[J]. 段伟常.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3)
[9]应收账款增长下商业保理的发展[J]. 夏芳. 商业会计. 2013(16)
[10]中外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比较研究[J]. 吴爱东,陈燕. 天津商业大学学报. 2013(04)
本文编号:3344773
【文章来源】:南华大学湖南省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011年-2018年6月我国应收账款ABS发行情况
图 3.4 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 2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结构2 专项计划基础资产和信用增级及风险隔离情况分析于应收账款类资产证券化的投资分析,需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需要关资产的所涉及的业务实质,特别是要关注是否发生权利转移,权利转移后有追索权,这关系到应收账款等债权遭到违约时的求偿对象;其次注意应对应的债务人在行业、区域上的分散度;最后需要考察相关债权的回购方持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担保人的资信状况。1 基础资产概况于房地产产业链较为复杂,链条上形成的应收账款主要有两类,一是上游因提供货物或服务、承包工程等对供应链核心企业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是核心企业因其下游销售房产而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万科供应链金融保S 来中,基础资产均来自上游供应商的应收账款,而对于下游销售房产的尾
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金融街中心原物业抵押权人/金融街中心原经营性物业贷款人指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持有金融街中心抵押权利的金融机构一金融街置业股权质权人/金融机构二指持有金融街股权质押权利的金融机构二登记托管机构 中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师 戴德梁行房地产咨询(北京)有限公司3.4.3.3 金融街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交易结构分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供应链金融ABS解析[J]. 温胜辉. 债券. 2017(10)
[2]福建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模式分析[J]. 黄莉. 厦门理工学院学报. 2017(04)
[3]金融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结构探析——以摩山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J]. 支磊. 财会月刊. 2017(23)
[4]保理业务:破浪前行[J]. 韩捷晨,吴娜. 中国外汇. 2017(02)
[5]经济新常态下商业保理实施证券化融资[J]. 梁金祥,李宝德,梁正大. 金融经济. 2016(08)
[6]供应链金融背景下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研究[J]. 韩同坦. 时代金融. 2015(12)
[7]中小企业集群内商业保理融资模式探讨[J]. 陈晓红. 财会月刊. 2014(08)
[8]供应链环境下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创新模式[J]. 段伟常.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3)
[9]应收账款增长下商业保理的发展[J]. 夏芳. 商业会计. 2013(16)
[10]中外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比较研究[J]. 吴爱东,陈燕. 天津商业大学学报. 2013(04)
本文编号:3344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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