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科学,不一样的政策——转基因产品标识政策差异的博弈分析
发布时间:2022-02-16 04:18
转基因产品标识政策对产品定价和消费者购买决策均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文章通过综合科学界关于转基因产品安全性的研究发现,目前科学界已经达成共识,食用转基因产品不会比同类传统产品带来更大的健康风险。然而,各国政府制定的标识政策还存在显著差异。针对这一现象,文章试图在博弈论的框架下构建出一个包含政府、厂商和消费者的动态完全信息博弈模型,重点从政府的政策制定依据(政府立场)和消费者群体特征(类型占比和支付意愿分布)两个角度分析政策制定差异的原因。通过模型求解发现:进入政策目标的群体利益和消费者群体特征可以解释政策差异。当政府以消费者剩余最大化作为政策目标时,最优标识政策为自愿标识政策;当政府以厂商利润最大化作为政策目标时,最优标识政策为强制标识政策;当政府以社会总福利最大化作为政策目标时,最优标识政策选择依赖于消费者的群体特征。文章对这一结论进行了解释:自愿标识政策导致了消费者感知到的产品质量差异减小,加剧了厂商间的价格竞争。文章最后就各国标识政策的经验事实进行了对比分析,进而为理解标识政策制定的差异提供了一个相对一致的解释框架。
【文章来源】:财经研究. 2020,46(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6 页
【部分图文】:
标识政策变迁
在明确参与主体之后,博弈时序图如图2所示。当T=0时,政府能够以“上帝视角”(2)观测到市场的全貌,包括消费者的群体特征和厂商生产策略。当T=1时,政府根据自身立场(如厂商利润最大化、消费者剩余最大化和全社会总福利最大化),比较强制标识政策和自愿标识政策的福利,择其高者而实施。当T=2时,产品市场实现了分割,强制标识政策下,含有明确类型信息的转基因标签将市场分割;自愿标识政策下,产品价格的高低将市场分割。当T=3时,转基因厂商和非转基因厂商制定价格策略,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目标。当T=4时,消费者根据市场上的产品定价得到自身的支付意愿,强制标识下消费者根据产品的类型确定消费;自愿标识下消费者根据产品价格的高低进行消费,消费者支付意愿受概率估计的影响。当T=5时,消费者进行消费时,其支付意愿对应的市场分割为厂商预期的市场分割,各方获得支付,博弈结束。消费者、厂商和政府的行为存在先后顺序,作为一个存在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的博弈过程,可以采用逆向归纳法求解均衡进而分析标识政策的制定过程。在任意一种政策下,厂商根据消费者的特征和对方的价格反应函数,制定出各自的最优价格水平,消费者按照自身的效用函数选择所要购买的商品,此时市场达到均衡,没有厂商有激励去改变价格。而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总能事先观测到市场状态,包括厂商如何进行定价,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分布和比例等,进而推测出政策制定后的厂商利润、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此时,政府将根据自身的立场,制定相应的最优标识政策。对政府而言,其总是按照福利最大化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标识政策。
对消费者而言,首先需要设定其效用函数。借鉴Mussa和Rosen(1978)的设置方式,假定消费者效用函数模型为U=θq-p,即每个消费者只能消费一单位产品,其中θ为消费者对不同产品的支付意愿,q∈R+为产品质量,(1)p为产品价格。本文着重关注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分布和三种类型消费者的比例。假定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和非转基因产品的支付意愿分别为θ和1,其中0≤θ≤1,支付意愿较好地刻画了不同消费者对不同食品的认可程度和购买意愿。对厂商而言,策略空间包含两个维度,分别是标识策略和价格策略,标识策略即厂商选择是否标识自身生产的产品的类型,价格策略即厂商制定的产品价格(记转基因产品的价格为pg,非转基因产品的价格为pn;高价产品的价格为p H,低价产品的价格为p L)。标识策略决定消费者能否分辨产品的类型进而影响消费者需求,进而影响市场分割。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南水北调工程[J]. Office of the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Committee, State Council, PRC;. Engineering. 2016(03)
本文编号:3627568
【文章来源】:财经研究. 2020,46(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6 页
【部分图文】:
标识政策变迁
在明确参与主体之后,博弈时序图如图2所示。当T=0时,政府能够以“上帝视角”(2)观测到市场的全貌,包括消费者的群体特征和厂商生产策略。当T=1时,政府根据自身立场(如厂商利润最大化、消费者剩余最大化和全社会总福利最大化),比较强制标识政策和自愿标识政策的福利,择其高者而实施。当T=2时,产品市场实现了分割,强制标识政策下,含有明确类型信息的转基因标签将市场分割;自愿标识政策下,产品价格的高低将市场分割。当T=3时,转基因厂商和非转基因厂商制定价格策略,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目标。当T=4时,消费者根据市场上的产品定价得到自身的支付意愿,强制标识下消费者根据产品的类型确定消费;自愿标识下消费者根据产品价格的高低进行消费,消费者支付意愿受概率估计的影响。当T=5时,消费者进行消费时,其支付意愿对应的市场分割为厂商预期的市场分割,各方获得支付,博弈结束。消费者、厂商和政府的行为存在先后顺序,作为一个存在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的博弈过程,可以采用逆向归纳法求解均衡进而分析标识政策的制定过程。在任意一种政策下,厂商根据消费者的特征和对方的价格反应函数,制定出各自的最优价格水平,消费者按照自身的效用函数选择所要购买的商品,此时市场达到均衡,没有厂商有激励去改变价格。而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总能事先观测到市场状态,包括厂商如何进行定价,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分布和比例等,进而推测出政策制定后的厂商利润、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此时,政府将根据自身的立场,制定相应的最优标识政策。对政府而言,其总是按照福利最大化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标识政策。
对消费者而言,首先需要设定其效用函数。借鉴Mussa和Rosen(1978)的设置方式,假定消费者效用函数模型为U=θq-p,即每个消费者只能消费一单位产品,其中θ为消费者对不同产品的支付意愿,q∈R+为产品质量,(1)p为产品价格。本文着重关注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分布和三种类型消费者的比例。假定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和非转基因产品的支付意愿分别为θ和1,其中0≤θ≤1,支付意愿较好地刻画了不同消费者对不同食品的认可程度和购买意愿。对厂商而言,策略空间包含两个维度,分别是标识策略和价格策略,标识策略即厂商选择是否标识自身生产的产品的类型,价格策略即厂商制定的产品价格(记转基因产品的价格为pg,非转基因产品的价格为pn;高价产品的价格为p H,低价产品的价格为p L)。标识策略决定消费者能否分辨产品的类型进而影响消费者需求,进而影响市场分割。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南水北调工程[J]. Office of the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Committee, State Council, PRC;. Engineering. 2016(03)
本文编号:362756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jingjiguanlilunwen/3627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