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注册制及证券监管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2-01-11 22:53
本文通过聚焦美国的注册制及证券监管制度,分析我国注册制实行前证券市场存在的相关问题,并研究科创板注册制的实行对相关问题的改进。同时,讨论了科创板"注册制"在短期内可能面对的问题及挑战:信息披露质量问题、大股东或责任人责任约束、证券市场监管及有效处罚。通过综合对比分析美国资本市场在信息披露、司法保障、行政执法、和解制度及自律监管方面的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以投资者为导向,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司法保障,落实法律责任;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执法能力;建立证券执法和解制度;完善自律监管机制。最终实现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切实保护,促进注册制行稳致远。
【文章来源】:西南金融. 2019,(10)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美国IPO注册制度及证券监管的借鉴
(一)充分发挥证交会的积极主动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不断完善司法保障机制,实行集团诉讼制度
(三)突出证交会地位,加强行政执法
(四)证交会独立的政治地位、充足的经费保障及执法和解制度
(五)较为多元的行业自律监管
二、注册制实行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相关问题
(一)扭曲市场价格机制,人为造成供需不平,难以对证券进行有效“定价”
(二)政府“隐形担保”较为严重,IPO“三高”现象与权力寻租难以解决
(三)审核流程复杂、难以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市场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
(四)信息披露质量有待提高
(五)监管惩处力度尚需提高
三、注册制的实行对我国证券市场相关问题的改进
(一)有利于简化证券上市流程,满足不同层次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隐形担保”、IPO“三高”及权力寻租问题
(三)有利于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督导机制,加大监管惩处力度
四、未来进一步完善IPO注册制及证券监管的建议
(一)注重投资者导向,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完善司法保障,落实法律责任约束
(三)加强行政监管,提升执法能力
(四)建立证券执法和解制度
(五)完善自律监管机制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以科创板注册制为起点建设高质量信息披露制度[J]. 陈邑早,陈艳,王圣媛. 学习与实践. 2019(04)
[2]证券欺诈责任法律选择的发展趋势——以欧洲和美国为视角[J]. 张海飞.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9(03)
[3]中国IPO制度的变迁及改革启示[J]. 高敬忠,王媛媛. 财会月刊. 2018(23)
[4]美国IPO注册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 卫恪锐. 金融与经济. 2017(10)
[5]中国经验:经济发展和转型中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缺一不可[J]. 林毅夫. 行政管理改革. 2017(10)
[6]中美证券法公共执行机制比较研究——基于监管机构投入产出的实证分析[J]. 徐文鸣,朱良玉. 财经法学. 2017(03)
[7]美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分析与借鉴[J]. 章武生. 东方法学. 2017(02)
[8]证券发行注册制中信息披露对投资者的法律适应性分析[J]. 傅穹,廖原.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6(06)
[9]注册制下完善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对策建议[J]. 吉娜. 行政与法. 2015(12)
[10]股票发行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的利与弊[J]. 张烨. 法制与社会. 2015(33)
博士论文
[1]股票发行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法律问题研究[D]. 廖原.吉林大学 2016
[2]论新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D]. 李响玲.华东政法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583595
【文章来源】:西南金融. 2019,(10)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美国IPO注册制度及证券监管的借鉴
(一)充分发挥证交会的积极主动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不断完善司法保障机制,实行集团诉讼制度
(三)突出证交会地位,加强行政执法
(四)证交会独立的政治地位、充足的经费保障及执法和解制度
(五)较为多元的行业自律监管
二、注册制实行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相关问题
(一)扭曲市场价格机制,人为造成供需不平,难以对证券进行有效“定价”
(二)政府“隐形担保”较为严重,IPO“三高”现象与权力寻租难以解决
(三)审核流程复杂、难以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市场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
(四)信息披露质量有待提高
(五)监管惩处力度尚需提高
三、注册制的实行对我国证券市场相关问题的改进
(一)有利于简化证券上市流程,满足不同层次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隐形担保”、IPO“三高”及权力寻租问题
(三)有利于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督导机制,加大监管惩处力度
四、未来进一步完善IPO注册制及证券监管的建议
(一)注重投资者导向,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完善司法保障,落实法律责任约束
(三)加强行政监管,提升执法能力
(四)建立证券执法和解制度
(五)完善自律监管机制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以科创板注册制为起点建设高质量信息披露制度[J]. 陈邑早,陈艳,王圣媛. 学习与实践. 2019(04)
[2]证券欺诈责任法律选择的发展趋势——以欧洲和美国为视角[J]. 张海飞.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9(03)
[3]中国IPO制度的变迁及改革启示[J]. 高敬忠,王媛媛. 财会月刊. 2018(23)
[4]美国IPO注册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 卫恪锐. 金融与经济. 2017(10)
[5]中国经验:经济发展和转型中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缺一不可[J]. 林毅夫. 行政管理改革. 2017(10)
[6]中美证券法公共执行机制比较研究——基于监管机构投入产出的实证分析[J]. 徐文鸣,朱良玉. 财经法学. 2017(03)
[7]美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分析与借鉴[J]. 章武生. 东方法学. 2017(02)
[8]证券发行注册制中信息披露对投资者的法律适应性分析[J]. 傅穹,廖原.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6(06)
[9]注册制下完善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对策建议[J]. 吉娜. 行政与法. 2015(12)
[10]股票发行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的利与弊[J]. 张烨. 法制与社会. 2015(33)
博士论文
[1]股票发行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法律问题研究[D]. 廖原.吉林大学 2016
[2]论新趋势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D]. 李响玲.华东政法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58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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